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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全国发布的分省铁路客运量、货运量和分省发布的铁路客运量、货运量数据不同?如: 1.北京市统计局发布2023年铁路客运量为15055.4万人:国统局发布为:15165万人,两者数据不同; 2.山东省统计局发布2023年铁路客运量为18265万人,铁路货运量为336140万吨;国家统计局发布为:铁路客运量21003万人,铁路货运量35842万吨。
为什么全国发布的分省铁路客运量、货运量和分省发布的铁路客运量、货运量数据不同?如: 1.北京市统计局发布2023年铁路客运量为15055.4万人:国统局发布为:15165万人,两者数据不同; 2.山东省统计局发布2023年铁路客运量为18265万人,铁路货运量为336140万吨;国家统计局发布为:铁路客运量21003万人,铁路货运量35842万吨。
为什么全国发布的分省铁路客运量、货运量和分省发布的铁路客运量、货运量数据不同?如: 1.北京市统计局发布2023年铁路客运量为15055.4万人:国统局发布为:15165万人,两者数据不同; 2.山东省统计局发布2023年铁路客运量为18265万人,铁路货运量为336140万吨;国家统计局发布为:铁路客运量21003万人,铁路货运量35842万吨。
2025-02-24
在公布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2020年到2022年没有用电量的数据,请问在哪里能查到?
在公布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2020年到2022年没有用电量的数据,请问在哪里能查到?
在公布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2020年到2022年没有用电量的数据,请问在哪里能查到?
2025-02-22
从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按常住地区分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家统计局依据16万户的记账资料,汇总计算出全国和分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出、消费的水平、结构和增长数据,同时还提供家庭就业、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会同省级统计局,依据本省的国家和地方样本单位资料,汇总计算分市、分县的居民收入、支出和消费数据。国家统计局一直通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方式公布全国及分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但十多年过去了,部分省至今没有在统计年鉴上公布2013年以来分市、县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互联网上一些机构自行公布的相关数据也不一致,不利于科研院所、高校、统计等经济部门进行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建议国家统计局能统一作出要求,各省对市县历史数据进行补算并在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载体上及时公布,及时澄清网上的不实数据,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
从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按常住地区分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家统计局依据16万户的记账资料,汇总计算出全国和分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出、消费的水平、结构和增长数据,同时还提供家庭就业、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会同省级统计局,依据本省的国家和地方样本单位资料,汇总计算分市、分县的居民收入、支出和消费数据。国家统计局一直通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方式公布全国及分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但十多年过去了,部分省至今没有在统计年鉴上公布2013年以来分市、县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互联网上一些机构自行公布的相关数据也不一致,不利于科研院所、高校、统计等经济部门进行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建议国家统计局能统一作出要求,各省对市县历史数据进行补算并在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载体上及时公布,及时澄清网上的不实数据,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
从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按常住地区分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家统计局依据16万户的记账资料,汇总计算出全国和分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出、消费的水平、结构和增长数据,同时还提供家庭就业、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会同省级统计局,依据本省的国家和地方样本单位资料,汇总计算分市、分县的居民收入、支出和消费数据。国家统计局一直通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方式公布全国及分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但十多年过去了,部分省至今没有在统计年鉴上公布2013年以来分市、县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互联网上一些机构自行公布的相关数据也不一致,不利于科研院所、高校、统计等经济部门进行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建议国家统计局能统一作出要求,各省对市县历史数据进行补算并在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载体上及时公布,及时澄清网上的不实数据,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
2025-02-20
查询到《中国统计年鉴2024》已采用《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新标准,该标准是从2023年开始启用,但在2024年鉴4-4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数(年底数)和14-1建筑业企业概况同时公布了历史数据,且历史数据与上年年鉴一致,请问4-4和14-1表中内资、国有、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单位(或企业)与原标准分类中内资、国有、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单位(或企业)口径是否一致?是否可以提供新标准与原标准分类的衔接关系,新标准中哪些分类和旧标准分类口径是相同的,数据可以直接衔接使用。
查询到《中国统计年鉴2024》已采用《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新标准,该标准是从2023年开始启用,但在2024年鉴4-4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数(年底数)和14-1建筑业企业概况同时公布了历史数据,且历史数据与上年年鉴一致,请问4-4和14-1表中内资、国有、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单位(或企业)与原标准分类中内资、国有、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单位(或企业)口径是否一致?是否可以提供新标准与原标准分类的衔接关系,新标准中哪些分类和旧标准分类口径是相同的,数据可以直接衔接使用。
查询到《中国统计年鉴2024》已采用《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新标准,该标准是从2023年开始启用,但在2024年鉴4-4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数(年底数)和14-1建筑业企业概况同时公布了历史数据,且历史数据与上年年鉴一致,请问4-4和14-1表中内资、国有、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单位(或企业)与原标准分类中内资、国有、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单位(或企业)口径是否一致?是否可以提供新标准与原标准分类的衔接关系,新标准中哪些分类和旧标准分类口径是相同的,数据可以直接衔接使用。
2025-02-20
针对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在内地公司的员工工资情况,是应归属至非私营单位还是私营单位的数据口径中?
针对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在内地公司的员工工资情况,是应归属至非私营单位还是私营单位的数据口径中?
针对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在内地公司的员工工资情况,是应归属至非私营单位还是私营单位的数据口径中?
2025-02-20
中国统计年鉴统计的肉类消费是否包含骨头,还是仅仅包含肉类(猪、牛、羊,禽类)的可食用部分,跟产量的统计区别是什么?
中国统计年鉴统计的肉类消费是否包含骨头,还是仅仅包含肉类(猪、牛、羊,禽类)的可食用部分,跟产量的统计区别是什么?
中国统计年鉴统计的肉类消费是否包含骨头,还是仅仅包含肉类(猪、牛、羊,禽类)的可食用部分,跟产量的统计区别是什么?
2025-02-20
1.《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0》中各地区分行业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和工资总额表中的登记注册类型为“内资”数据的统计口径是什么?该表中是否含有国有企业或集体单位的数据?2.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不纳入国有企业?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国有企业统计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统计?是否会重复统计?3.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数据从2019年后就没有了,是否能通过该表计算出私营企业数据?
1.《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0》中各地区分行业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和工资总额表中的登记注册类型为“内资”数据的统计口径是什么?该表中是否含有国有企业或集体单位的数据?2.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不纳入国有企业?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国有企业统计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统计?是否会重复统计?3.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数据从2019年后就没有了,是否能通过该表计算出私营企业数据?
1.《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0》中各地区分行业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和工资总额表中的登记注册类型为“内资”数据的统计口径是什么?该表中是否含有国有企业或集体单位的数据?2.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不纳入国有企业?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国有企业统计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统计?是否会重复统计?3.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数据从2019年后就没有了,是否能通过该表计算出私营企业数据?
2025-02-20
1.地区能源平衡表中记载了各省能源调入量,但煤合计、油合计都是以万吨为单位,如何将其转换为万吨标准煤为单位? 2.煤合计是原煤、洗精煤、煤制品...其他焦化产品汇总之和吗?油合计也是原油、汽油...其他石油制品汇总之和吗? 3.年鉴最后记载了其他煤气下细分种类的折算系数,但平衡表中只统计了其他煤气调入量(亿立方米),若想将其转换为万吨标准煤,折算系数应该如何选择?
1.地区能源平衡表中记载了各省能源调入量,但煤合计、油合计都是以万吨为单位,如何将其转换为万吨标准煤为单位? 2.煤合计是原煤、洗精煤、煤制品...其他焦化产品汇总之和吗?油合计也是原油、汽油...其他石油制品汇总之和吗? 3.年鉴最后记载了其他煤气下细分种类的折算系数,但平衡表中只统计了其他煤气调入量(亿立方米),若想将其转换为万吨标准煤,折算系数应该如何选择?
1.地区能源平衡表中记载了各省能源调入量,但煤合计、油合计都是以万吨为单位,如何将其转换为万吨标准煤为单位? 2.煤合计是原煤、洗精煤、煤制品...其他焦化产品汇总之和吗?油合计也是原油、汽油...其他石油制品汇总之和吗? 3.年鉴最后记载了其他煤气下细分种类的折算系数,但平衡表中只统计了其他煤气调入量(亿立方米),若想将其转换为万吨标准煤,折算系数应该如何选择?
2025-02-19
在2014年及之前的《中国统计年鉴》中,“人民生活”栏下“各地区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家庭收入来源”中是总收入,分别统计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而2015年之后的统计年鉴中,变成了“人民生活”栏下“城镇居民分地区可支配收入来源”中的可支配收入来源,分别统计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后两种收入来源略微不同,从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变成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请问2014年及之前的可支配收入来源中的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如何得到?
在2014年及之前的《中国统计年鉴》中,“人民生活”栏下“各地区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家庭收入来源”中是总收入,分别统计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而2015年之后的统计年鉴中,变成了“人民生活”栏下“城镇居民分地区可支配收入来源”中的可支配收入来源,分别统计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后两种收入来源略微不同,从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变成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请问2014年及之前的可支配收入来源中的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如何得到?
在2014年及之前的《中国统计年鉴》中,“人民生活”栏下“各地区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家庭收入来源”中是总收入,分别统计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而2015年之后的统计年鉴中,变成了“人民生活”栏下“城镇居民分地区可支配收入来源”中的可支配收入来源,分别统计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后两种收入来源略微不同,从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变成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请问2014年及之前的可支配收入来源中的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如何得到?
2025-02-19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20698元和68340元, 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规定:年工作日: 365 天-104 天(休息日) -13 天(法定节假日)=248 天;如果想基于该数据计算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日平均工资,请问算法是除以365天还是248天?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20698元和68340元, 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规定:年工作日: 365 天-104 天(休息日) -13 天(法定节假日)=248 天;如果想基于该数据计算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日平均工资,请问算法是除以365天还是248天?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20698元和68340元, 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规定:年工作日: 365 天-104 天(休息日) -13 天(法定节假日)=248 天;如果想基于该数据计算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日平均工资,请问算法是除以365天还是248天?
2025-02-19
2008年的中国经济普查年鉴有能源卷部分,而2013年的中国经济普查年鉴没有这一部分,请问能源卷这一部分的数据是统计到哪里了,可以在哪个其他的统计文件中找到原来能源卷部分的数据。需要其中的水消费情况的相关数据。
2008年的中国经济普查年鉴有能源卷部分,而2013年的中国经济普查年鉴没有这一部分,请问能源卷这一部分的数据是统计到哪里了,可以在哪个其他的统计文件中找到原来能源卷部分的数据。需要其中的水消费情况的相关数据。
2008年的中国经济普查年鉴有能源卷部分,而2013年的中国经济普查年鉴没有这一部分,请问能源卷这一部分的数据是统计到哪里了,可以在哪个其他的统计文件中找到原来能源卷部分的数据。需要其中的水消费情况的相关数据。
2025-02-18
据部门分类,能源品种与部门的对应具有重复性,比如油气开采包含天然气,煤炭加工包含煤气,精炼石油加工包含液化石油气,而燃气既包含天然气、煤气又包含液化石油气,具体该如何区分?
据部门分类,能源品种与部门的对应具有重复性,比如油气开采包含天然气,煤炭加工包含煤气,精炼石油加工包含液化石油气,而燃气既包含天然气、煤气又包含液化石油气,具体该如何区分?
据部门分类,能源品种与部门的对应具有重复性,比如油气开采包含天然气,煤炭加工包含煤气,精炼石油加工包含液化石油气,而燃气既包含天然气、煤气又包含液化石油气,具体该如何区分?
2025-02-17
能源平衡表中煤合计仅包括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不含焦炭等加工转换产品;油品合计不仅包括原油,还有汽油、煤油等加工转换产品。为何煤合计与油品合计的计算方式有差异?
能源平衡表中煤合计仅包括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不含焦炭等加工转换产品;油品合计不仅包括原油,还有汽油、煤油等加工转换产品。为何煤合计与油品合计的计算方式有差异?
能源平衡表中煤合计仅包括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不含焦炭等加工转换产品;油品合计不仅包括原油,还有汽油、煤油等加工转换产品。为何煤合计与油品合计的计算方式有差异?
2025-02-12
单位2024年提供给安徽省统计局的企业产值数据有误,受到安徽统计局处罚,事后我单位及时纠正错误并接收处罚。现申请撤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罚信息。
单位2024年提供给安徽省统计局的企业产值数据有误,受到安徽统计局处罚,事后我单位及时纠正错误并接收处罚。现申请撤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罚信息。
单位2024年提供给安徽省统计局的企业产值数据有误,受到安徽统计局处罚,事后我单位及时纠正错误并接收处罚。现申请撤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罚信息。
2025-02-10
在今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提到:“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1.3%。”而根据统计局2023年发布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6.6亿吨,增长率非1.3%,这是什么原因? https://www.stats.gov.cn/xxgk/jd/sjjd2020/202501/t20250117_1958342.html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01/t20240116_1946618.html
在今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提到:“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1.3%。”而根据统计局2023年发布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6.6亿吨,增长率非1.3%,这是什么原因? https://www.stats.gov.cn/xxgk/jd/sjjd2020/202501/t20250117_1958342.html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01/t20240116_1946618.html
在今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提到:“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1.3%。”而根据统计局2023年发布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6.6亿吨,增长率非1.3%,这是什么原因? https://www.stats.gov.cn/xxgk/jd/sjjd2020/202501/t20250117_1958342.html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01/t20240116_1946618.html
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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