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6-07-27
咨询内容 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及历年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国家统计局划定了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 16 个行业小类,目前官网仅对外发布 16 小类合计营业收入,未披露单个小类分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细分指标。特此咨询:
1.16 个新业态小类单独营收、资产等数据是否对外提供,若可公开,烦请告知获取渠道与文件名称;
2.若该细分数据属于内部加工资料不对外公开,恳请告知是否可凭科研证明申请定向调取,以及具体申请流程、所需材料。
答复内容 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 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 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 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文化新业态行业年末从业人员、资产总计、营业收入等指标历年汇总数据已通过《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文化新业态行业法人单位主要指标情况”表发布。如您需要16个新业态行业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小类主要指标最新数据,请参阅《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23》。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6-08-05
办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