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6-07-02
咨询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当月销售成交数据小于解除网签备案成交数据时,如何上报“销售面积、销售额、销售套数、待售面积”?是正负合计上报?还是只报成交数,不报解除备案退房数?当月现房销售5套,销售面积308.28平,销售额约214万;解除网签备案4套,解除面积431.28平,解除金额约513万。房地产蓬勃发展的年代,成交数可以覆盖退房数据,但是这两年断供多退房多新成交还少,所以目前的报表制度不够完善,没有考虑到当下的实际情况,市局说“销售面积、销售额、销售套数”不含退房;“待售面积”要算上退房数据,这是明显的上报口径不一致,需要做两套台账。
答复内容 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是自年初以来的累计数据。当发生退房后,退房的面积应在商品房销售面积本年累计数中扣减,销售额、销售套数同口径扣减。当所退房屋为现房时,待售面积相应增加。 若本年累计填报销售数据小于退房数据,本年销售数据清零,等本项目实际销售面积达到表下“累计填报销售面积”时再继续填报,一般不填报负数。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6-07-09
办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