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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石英、长石、硼砂、氧化锆、碳酸钠、锆英石、萤石、硝酸钠、氟硅酸钠等为原料,经炉窑高温烧制、压片、粉磨等工序生产搪瓷釉粉。经查询《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2643 工业颜料制造”包括“工业用调制颜料、遮光剂和着色剂及类似颜料:工业用调制颜料、工业用遮光剂、工业用着色剂、珐琅及釉料、釉底料(泥釉)、光瓷釉及类似制品、搪瓷玻璃料、其他工业用遮光剂和着色剂”,是否按照注释判定为“2643 工业颜料制造”?
企业以石英、长石、硼砂、氧化锆、碳酸钠、锆英石、萤石、硝酸钠、氟硅酸钠等为原料,经炉窑高温烧制、压片、粉磨等工序生产搪瓷釉粉。经查询《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2643 工业颜料制造”包括“工业用调制颜料、遮光剂和着色剂及类似颜料:工业用调制颜料、工业用遮光剂、工业用着色剂、珐琅及釉料、釉底料(泥釉)、光瓷釉及类似制品、搪瓷玻璃料、其他工业用遮光剂和着色剂”,是否按照注释判定为“2643 工业颜料制造”?
企业以石英、长石、硼砂、氧化锆、碳酸钠、锆英石、萤石、硝酸钠、氟硅酸钠等为原料,经炉窑高温烧制、压片、粉磨等工序生产搪瓷釉粉。经查询《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2643 工业颜料制造”包括“工业用调制颜料、遮光剂和着色剂及类似颜料:工业用调制颜料、工业用遮光剂、工业用着色剂、珐琅及釉料、釉底料(泥釉)、光瓷釉及类似制品、搪瓷玻璃料、其他工业用遮光剂和着色剂”,是否按照注释判定为“2643 工业颜料制造”?
2024-09-18
1.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其他可提取使用的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吗? 2.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扣除个人参与商业保险的费用? 3.为什么赔偿支出算转移性支出,而得到的赔偿不算作转移性收入? 4.住户调查中会不会涉及到一些收入极高的群体(如年收入过亿甚至过十亿的),这些统计数据如何处理?
1.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其他可提取使用的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吗? 2.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扣除个人参与商业保险的费用? 3.为什么赔偿支出算转移性支出,而得到的赔偿不算作转移性收入? 4.住户调查中会不会涉及到一些收入极高的群体(如年收入过亿甚至过十亿的),这些统计数据如何处理?
1.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其他可提取使用的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吗? 2.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扣除个人参与商业保险的费用? 3.为什么赔偿支出算转移性支出,而得到的赔偿不算作转移性收入? 4.住户调查中会不会涉及到一些收入极高的群体(如年收入过亿甚至过十亿的),这些统计数据如何处理?
2024-09-12
行业协会自行开展行业数据统计(不是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组织会员单位按季度自愿填报营业收入、利润、从业人数等数据。单位个体数据会严格保密,只作汇总分析用。这项工作不报统计局批准可以开展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的违法统计行业吧?
行业协会自行开展行业数据统计(不是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组织会员单位按季度自愿填报营业收入、利润、从业人数等数据。单位个体数据会严格保密,只作汇总分析用。这项工作不报统计局批准可以开展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的违法统计行业吧?
行业协会自行开展行业数据统计(不是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组织会员单位按季度自愿填报营业收入、利润、从业人数等数据。单位个体数据会严格保密,只作汇总分析用。这项工作不报统计局批准可以开展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的违法统计行业吧?
2024-09-11
2019年和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只有2017年各省三废排放量。请问2018-2019年各省三废数据可以获得吗?为什么《中国统计年鉴2021》中没有了废水排放总量数据?
2019年和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只有2017年各省三废排放量。请问2018-2019年各省三废数据可以获得吗?为什么《中国统计年鉴2021》中没有了废水排放总量数据?
2019年和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只有2017年各省三废排放量。请问2018-2019年各省三废数据可以获得吗?为什么《中国统计年鉴2021》中没有了废水排放总量数据?
2024-09-11
电力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是否只包含电厂上网电价部分?
电力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是否只包含电厂上网电价部分?
电力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是否只包含电厂上网电价部分?
2024-09-10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企业负责人年度工资性薪酬与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的工资总额是一个概念吗?《关于国家统计局所监管企业2023年度负责人薪酬情况的通告》中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是计入年度薪酬吗?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企业负责人年度工资性薪酬与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的工资总额是一个概念吗?《关于国家统计局所监管企业2023年度负责人薪酬情况的通告》中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是计入年度薪酬吗?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企业负责人年度工资性薪酬与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的工资总额是一个概念吗?《关于国家统计局所监管企业2023年度负责人薪酬情况的通告》中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是计入年度薪酬吗?
2024-09-09
国家统计局GDP的初值核算是直接使用海关总署和商务部的数据,还是在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上进行调整?GDP在次年末的修订值是否来自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初值?GDP后续的不定期修订是否来自于国际收支平衡表次次年3月的定期修订?最终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服务数据是否来自于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GDP的初值核算是直接使用海关总署和商务部的数据,还是在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上进行调整?GDP在次年末的修订值是否来自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初值?GDP后续的不定期修订是否来自于国际收支平衡表次次年3月的定期修订?最终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服务数据是否来自于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GDP的初值核算是直接使用海关总署和商务部的数据,还是在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上进行调整?GDP在次年末的修订值是否来自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初值?GDP后续的不定期修订是否来自于国际收支平衡表次次年3月的定期修订?最终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服务数据是否来自于商务部?
2024-09-05
天然气企业在社会消费品零售的统计报表填报中,天然气通过管道输送给终端消费者使用,如楼房的居民或者村子里的村民,是否算作零售额填报?什么情况下算批发额填报?
天然气企业在社会消费品零售的统计报表填报中,天然气通过管道输送给终端消费者使用,如楼房的居民或者村子里的村民,是否算作零售额填报?什么情况下算批发额填报?
天然气企业在社会消费品零售的统计报表填报中,天然气通过管道输送给终端消费者使用,如楼房的居民或者村子里的村民,是否算作零售额填报?什么情况下算批发额填报?
2024-09-05
书籍、音像制品和文具、玩具等商品的零售金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表”中是归类在什么分类?
书籍、音像制品和文具、玩具等商品的零售金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表”中是归类在什么分类?
书籍、音像制品和文具、玩具等商品的零售金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表”中是归类在什么分类?
2024-09-03
往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会公布各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但是在2023年的《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并未公布该数据。
往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会公布各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但是在2023年的《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并未公布该数据。
往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会公布各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但是在2023年的《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并未公布该数据。
2024-09-03
雇员股权激励是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的长期激励形式,是以某种方式授予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使他们能够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好处的一种新型制度安排,但国家统计制度尚未对雇员股权激励是否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作出详细的规定。 公司向员工提供的股权激励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基础上,不仅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效果(如绩效)等因素有关,也体现劳动对价性及人身从属性,劳动者据此获得的股权激励涉及的财产性收益应属于劳动报酬。建议国家统计局出台明确的填报口径,确保应付职工薪酬数据统计口径在全国范围内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雇员股权激励是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的长期激励形式,是以某种方式授予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使他们能够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好处的一种新型制度安排,但国家统计制度尚未对雇员股权激励是否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作出详细的规定。 公司向员工提供的股权激励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基础上,不仅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效果(如绩效)等因素有关,也体现劳动对价性及人身从属性,劳动者据此获得的股权激励涉及的财产性收益应属于劳动报酬。建议国家统计局出台明确的填报口径,确保应付职工薪酬数据统计口径在全国范围内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雇员股权激励是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的长期激励形式,是以某种方式授予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使他们能够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好处的一种新型制度安排,但国家统计制度尚未对雇员股权激励是否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作出详细的规定。 公司向员工提供的股权激励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基础上,不仅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效果(如绩效)等因素有关,也体现劳动对价性及人身从属性,劳动者据此获得的股权激励涉及的财产性收益应属于劳动报酬。建议国家统计局出台明确的填报口径,确保应付职工薪酬数据统计口径在全国范围内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024-08-30
某企业生产锡条、锡板(锡含量99.5%),通过外购纯锡锭(锡含量99.9%)、含铜锡锭(锡99.3%、铜0.7%)和含银含铜锡锭(锡99%、铜0.7%、银0.3%)等原料,利用锡、铜和银的熔点差异,通过熔锡炉和中频炉加热将熔点较低的锡熔化,铜和银保留在炉渣中,将三种金属进行分离,然后熔融的锡通过成型机加工成为锡板或者锡条。对照《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该企业生产工艺与铸造工艺类似,但产品不属于铸件;产品锡条和锡板属于“C3259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中的“锡材”,但生产工艺涉及除杂提纯,难以区分属于压延还是冶炼。该企业属于“C3392 有色金属铸造”、“C3259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还是“C3214 锡冶炼”?
某企业生产锡条、锡板(锡含量99.5%),通过外购纯锡锭(锡含量99.9%)、含铜锡锭(锡99.3%、铜0.7%)和含银含铜锡锭(锡99%、铜0.7%、银0.3%)等原料,利用锡、铜和银的熔点差异,通过熔锡炉和中频炉加热将熔点较低的锡熔化,铜和银保留在炉渣中,将三种金属进行分离,然后熔融的锡通过成型机加工成为锡板或者锡条。对照《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该企业生产工艺与铸造工艺类似,但产品不属于铸件;产品锡条和锡板属于“C3259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中的“锡材”,但生产工艺涉及除杂提纯,难以区分属于压延还是冶炼。该企业属于“C3392 有色金属铸造”、“C3259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还是“C3214 锡冶炼”?
某企业生产锡条、锡板(锡含量99.5%),通过外购纯锡锭(锡含量99.9%)、含铜锡锭(锡99.3%、铜0.7%)和含银含铜锡锭(锡99%、铜0.7%、银0.3%)等原料,利用锡、铜和银的熔点差异,通过熔锡炉和中频炉加热将熔点较低的锡熔化,铜和银保留在炉渣中,将三种金属进行分离,然后熔融的锡通过成型机加工成为锡板或者锡条。对照《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该企业生产工艺与铸造工艺类似,但产品不属于铸件;产品锡条和锡板属于“C3259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中的“锡材”,但生产工艺涉及除杂提纯,难以区分属于压延还是冶炼。该企业属于“C3392 有色金属铸造”、“C3259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还是“C3214 锡冶炼”?
2024-08-29
1.中央、省、市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福利性待遇(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性待遇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是否说明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均属于国企负责人工资性收入?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颁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文件是否仍然有效? 2.国家统计局在历年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中(如《关于国家统计局所监管企业2023年度负责人薪酬情况的通告》),年度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情况表格中包含三个部分,分别是:应付年薪,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其他货币性收入。是否说明,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也属于个人工资?
1.中央、省、市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福利性待遇(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性待遇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是否说明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均属于国企负责人工资性收入?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颁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文件是否仍然有效? 2.国家统计局在历年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中(如《关于国家统计局所监管企业2023年度负责人薪酬情况的通告》),年度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情况表格中包含三个部分,分别是:应付年薪,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其他货币性收入。是否说明,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也属于个人工资?
1.中央、省、市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福利性待遇(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性待遇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是否说明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均属于国企负责人工资性收入?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颁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文件是否仍然有效? 2.国家统计局在历年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中(如《关于国家统计局所监管企业2023年度负责人薪酬情况的通告》),年度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情况表格中包含三个部分,分别是:应付年薪,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其他货币性收入。是否说明,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也属于个人工资?
2024-08-28
2018-2023年共计出版六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对应数据是2017-2022年数据,地区指标加总与全国平衡表中数据不一致。 1.原油加工量: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二、加工转换投入,5.炼油及煤制油”数据,将6-1至6-30表地区该数据加总后,和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原油中间消费之炼油”,二者不等,且5-7表中数据每年都更大,是什么原因? 2.原油平衡差额: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五、平衡差额”数据,地区数据均为零0,是什么原因?此外,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平衡差额”怎么统计,为什么和地区加总二者不等? 3.原油“库存增(-),减(+)”: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一、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8.库存增(-),减(+)”数据,将6-1至6-30表地区该数据加总后,和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可供量,库存增(-),减(+)”,二者不等,是什么原因?
2018-2023年共计出版六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对应数据是2017-2022年数据,地区指标加总与全国平衡表中数据不一致。 1.原油加工量: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二、加工转换投入,5.炼油及煤制油”数据,将6-1至6-30表地区该数据加总后,和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原油中间消费之炼油”,二者不等,且5-7表中数据每年都更大,是什么原因? 2.原油平衡差额: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五、平衡差额”数据,地区数据均为零0,是什么原因?此外,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平衡差额”怎么统计,为什么和地区加总二者不等? 3.原油“库存增(-),减(+)”: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一、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8.库存增(-),减(+)”数据,将6-1至6-30表地区该数据加总后,和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可供量,库存增(-),减(+)”,二者不等,是什么原因?
2018-2023年共计出版六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对应数据是2017-2022年数据,地区指标加总与全国平衡表中数据不一致。 1.原油加工量: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二、加工转换投入,5.炼油及煤制油”数据,将6-1至6-30表地区该数据加总后,和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原油中间消费之炼油”,二者不等,且5-7表中数据每年都更大,是什么原因? 2.原油平衡差额: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五、平衡差额”数据,地区数据均为零0,是什么原因?此外,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平衡差额”怎么统计,为什么和地区加总二者不等? 3.原油“库存增(-),减(+)”: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一、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8.库存增(-),减(+)”数据,将6-1至6-30表地区该数据加总后,和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可供量,库存增(-),减(+)”,二者不等,是什么原因?
2024-08-27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从业人员的相关数据只截止到2012年,有2020-2022年的数据,如何获取2013-2019年的数据?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从业人员的相关数据只截止到2012年,有2020-2022年的数据,如何获取2013-2019年的数据?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从业人员的相关数据只截止到2012年,有2020-2022年的数据,如何获取2013-2019年的数据?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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