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2008/03/2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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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收集了大量有关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的统计数据,是十分宝贵的信息资源。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研究开发农业普查资料,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用公开招标和定向委托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

课题面向全国统计系统、相关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其他相关研究机构和单位,课题招标不面向个人。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

三、课题题目

招标课题题目参见附件一。

四、课题申请

课题申请人及有关申请活动和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请参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二)。

五、招标安排

1、自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请,各投标单位可从中国统计信息网下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二)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三)。

2、课题投标单位如实填写《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08年4月15日之前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纸介质与电子版申请书,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3、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由国内相关学科著名专家组成的农业普查资料开发专家组,对课题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小组的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于2008年4月底或5月初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六、联系人和地址

联系人:侯锐、汪传敬

联系电话:010-68782868,68782892

传真:010-68782843,68782894

Email:npkf@stats.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

          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分析研究处

邮编:100826

附件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题目

附件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

附件三: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收集了大量有关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的统计数据,是十分宝贵的信息资源。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研究开发农业普查资料,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用公开招标和定向委托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

课题面向全国统计系统、相关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其他相关研究机构和单位,课题招标不面向个人。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

三、课题题目

招标课题题目参见附件一。

四、课题申请

课题申请人及有关申请活动和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请参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二)。

五、招标安排

1、自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请,各投标单位可从中国统计信息网下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二)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三)。

2、课题投标单位如实填写《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08年4月15日之前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纸介质与电子版申请书,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3、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由国内相关学科著名专家组成的农业普查资料开发专家组,对课题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小组的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于2008年4月底或5月初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六、联系人和地址

联系人:侯锐、汪传敬

联系电话:010-68782868,68782892

传真:010-68782843,68782894

Email:npkf@stats.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

          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分析研究处

邮编:100826

附件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题目

附件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

附件三: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