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6-03-16
咨询内容 最新公布的消费数据中,原“网上零售额”调整为“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内涵不变,统计范围扩大,请问新的指标统计范围包含哪些? 另外,“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调整为“网上商品零售额”,指标内涵和统计范围不变,意思是“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网上商品零售额”吗?如果不完全等同,两者有什么区别?
答复内容 过去发布的网上零售额指标主要包含两项:一项是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网上商品销售情况;另一项是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重点平台服务零售情况。
近些年,随着网上服务发展日益加快,国家统计局加强网上服务零售统计。在原有的"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将更多网络服务零售平台(如交通服务平台、旅游服务平台、住宿服务平台等)纳入统计调查范围,测算发布"网上服务零售额"指标。与此同时,将原来发布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零售额"指标,它的统计范围和内涵没有变化;"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调整以后,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的总量比原来的网上零售额有所扩大,主要是因为网上服务零售额的增加。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6-03-25
办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