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5-12-31
咨询内容 以2018年《城市统计年鉴》四川省成都市为例,2017年成都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期末人数2749113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5935521人。然而在2018年《四川省统计年鉴》上,成都市国有集体和其它各种经济单位就业人员数合计279.23万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合计125.60万人,城镇个体就业人员134.33万人(以上均为年末数)。 请问: 1.《城市统计年鉴》中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包含什么呢?2017年成都市国有集体和其它各种经济单位就业人员数与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合计约404.83万人,但《城市统计年鉴》中成都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5935521人。另外《四川省统计年鉴》中登记失业人数18.46万人,登记失业率3.2%,相应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等等之和(登记失业率的分母)为约576.875万人。如何理解《城市统计年鉴》中成都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的5935521人呢? 2.为何《城市统计年鉴》中2017年四川省成都市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与《四川省统计年鉴》中的似乎不一致? 3.如何使用《城市统计年鉴》中的就业相关数据估算各个城市的登记失业率呢?
答复内容 2020年之前,部分地市与对应省份统计机构分别测算“从业人员数”,口径和计算方法有差异。伴随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推进,2020年以后,地市统计机构不再自行测算该指标,全部采用省统计机构核定反馈的数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收录的指标数据均由各地级以上市的相关部门提供,考虑到数据的连续性,2020年之前的“从业人员数”请以各省的统计年鉴为准。 “登记失业率”由人社部门生产和发布,具体计算方法请联系人社部门获取。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
答复时间 2026-01-08
办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