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第四部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数据,调查对象为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是基于劳动统计报表制度,由法人单位报送数据汇总形成。其中,单位类型“企业”“政府”“民间非营利组织”“其他”分组,是根据执行会计标准类别进行划分。 2.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据使用机构类型进行分组,分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组织机构”等。相关技术文件可以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数据—统计制度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