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5-02-04
咨询内容 在今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提到:“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1.3%。”而根据统计局2023年发布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6.6亿吨,增长率非1.3%,这是什么原因? https://www.stats.gov.cn/xxgk/jd/sjjd2020/202501/t20250117_1958342.html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01/t20240116_1946618.html
答复内容 国家统计局月度发布的原煤产量统计范围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符合这个标准的企业每年有变化,有新进来的,也有退出的。也就是说,每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名录不一样,导致各年当期数据的口径范围不一致。如果简单用两年实际统计数据对比,存在口径的不可比。 因此,在计算指标同比速度时,出于同比同口径考虑,国家统计局使用的不是上年统计的实际数据,而是当年名录库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报的上年同期数。也就是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业指标同比速度,用的是当年的当期数除以当年上报的上年同期数。 具体详见国家统计局网站—互动—常见问题解答—六、工业统计(20)中“7问:为什么自己计算的月度工业指标同比增速与发布的不一样?”相关内容。(网站地址: https://www.stats.gov.cn/hd/cjwtjd/202302/t20230207_1902277.html )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5-02-18
办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