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中,“各地区分行业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和工资总额”表中的“内资单位”包含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包括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 2.《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0》中的“内资”统计口径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相同。
3.根据《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中的第三条,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不会重复统计。
4.2019年及以前年鉴中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数据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由于其2020年之后进行统计制度调整,不再向我局提供该数据,因此年鉴中也不再有相应数据。年鉴中现有数据无法自行计算出与之前口径相同的私营就业人员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