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发放,无论资金来源、发放形式或发放名目如何,都应计入工资总额,因此监考费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正常工资指的是按月规律性发放的工资部分,包括月度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月度奖金、月度津贴和补贴等,是否计入正常工资需根据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概念判断。 2.根据描述的情况,交流轮岗老师应由人事关系所在A学校进行统计,工资总额包括B学校发放的课后托管报酬,从B学校获取数据后合并报送,B学校不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