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普查资料中有分行业的就业人口数据。非人口普查年份的全社会就业人数是通过劳动力调查推算得到的,能够分城乡和三次产业发布数据,无法推算分行业就业人员数。 2.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数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供,2020年后其统计制度调整,不再向国家统计局提供该数据,统计年鉴中也不再发布相关数据。
3.城镇单位(分为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单位)按行业分类发布的就业人员数,是国家统计局通过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推算得到的法人单位就业人数,统计对象是法人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
以上提到的几种数据无法加总得到各行业全国就业人员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