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4-09-27
咨询内容 1.国家统计局是否有收集各省调查支队统计的各地级市的食品消费量数据? 2.2016-2023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了全国分地区食品消费量数据(包含全体居民、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以及2006-2013年全国分地区食品消费量数据(仅农村居民),但未查询到2013年和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关于分地区的食品消费量数据。
答复内容 1.《住户调查方法制度》规定,按自上而下的顺序依次发布国家、省、市、县数据,在国家统计局按照季度和年度发布全国和分省住户调查结果数据后,各省级机构向社会公众公布本省住户调查主要结果数据。其中,各地级市的食品消费量数据由各省级机构自行决定是否发布,具体可查阅各省统计年鉴。 2.2013年以前,我国城乡居民的住户调查统计是城乡分别进行的,城镇居民的相关数据来自城镇住户调查,农村居民的相关数据来自农村住户调查。为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国家统计局2012年经批准对城乡住户调查实施了一体化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的样本抽选、指标名称和分类、统计标准,正式开展城乡一体化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和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方法、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名称和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因此2013-2014年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数据发布内容减少,其中分地区的食品消费量数据未统一发布,目前也无法提供。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
答复时间 2024-10-12
办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