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4-08-27
咨询内容 2018-2023年共计出版六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对应数据是2017-2022年数据,地区指标加总与全国平衡表中数据不一致。 1.原油加工量: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二、加工转换投入,5.炼油及煤制油”数据,将6-1至6-30表地区该数据加总后,和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原油中间消费之炼油”,二者不等,且5-7表中数据每年都更大,是什么原因? 2.原油平衡差额: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五、平衡差额”数据,地区数据均为零0,是什么原因?此外,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平衡差额”怎么统计,为什么和地区加总二者不等? 3.原油“库存增(-),减(+)”:每一年年鉴,第六章分省地区6-1至6-30能源平衡表中,原油列所示“一、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8.库存增(-),减(+)”数据,将6-1至6-30表地区该数据加总后,和对应年份年鉴第五章5-7原油平衡表中“可供量,库存增(-),减(+)”,二者不等,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我国能耗核算采取分级核算的方式,即国家采取以能源供应为主、辅之以能源消费统计的核算方法,地区采取能源消费统计为主的核算方法,因此全国数据不是地区数据加总。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4-09-05
办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