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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开
提交时间
2024-07-02
咨询内容
在截至2009年的《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年鉴在“四、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分地区分行业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中披露了国有单位企业的就业人数,而在“三、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或“四、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分地区国有控股企业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中披露了国有控股企业的就业人数,在“六、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中,年鉴公布了国有联营就业、国有独资就业的情况。经查询,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请问在“四、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分地区分行业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中披露的国有单位企业是什么类型的国有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联营和国有独资是否存在交集,是否此处的国有企业并不包含年鉴其他部分披露的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联营和国有独资?
答复内容
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在《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有单位指国有企业(按照上述划分规则)和机关事业单位,不包含国有联营和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是根据企业控股情况进行划分的,与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是两种不同的划分方式。第四部分国有单位中“分地区国有控股企业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是指在所有企业单位中,控股关系为国有控股的企业,应当属于第三部分城镇单位相关数据。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4-07-18
办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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