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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开
提交时间
2024-05-29
咨询内容
1.公司给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的费用(买了这个保险,就医后可以寄病例等资料去保险公司报销就医费用),这个费用在税务部门是计入应税所得额的,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2.员工使用私家车用于公司业务,公司以实际所产生的里程,按比例补贴的里程补贴费用,里程补贴里面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停车费、路桥费、油耗费,这部分费用是不计入应税所得额的;另外一部分是车辆损耗费,每公里约1块钱,这部分费用是计入应税所得额的。计入应税所得额的部分里程补贴,即车辆损耗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11条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第7款提到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这里的工具指什么?
答复内容
1.在统计上,如果公司给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属于普惠性、福利性的支出,与就业人员的岗位或职务、职级没有关联,则不认为是员工的劳动报酬,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如果给员工所上的保险与个人的职务级别关联,不同岗位的员工有不同的保险待遇标准,可视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则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2.在统计上,员工使用私家车用于公司业务,产生的车辆损耗费,如果实报实销则属于对自带工具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补偿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如果是按不同的岗位或级别,定期发放一定标准的补偿,则属于岗位津补贴性质,就应纳入工资总额统计。单位发放金额是否计入工资总额统计与是否计入应税所得额没有必然联系,应按照布表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来填报。3.自带工具是指由职工个人出资购买,用于企业工作的各类工具。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4-06-24
办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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