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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开
提交时间
2024-04-01
咨询内容
国家数据-分省年度数据(北京)-就业人员和工资条目下“按行业分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指标从2020年起就没有更新,是否可以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的信息呢?此外,由于北京市统计局在相关内容上只给出了“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末人数”和“全市法人单位按登记注册类型分从业人员”,上述两个指标和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和“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两个指标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呢?是否存在相加替代性?
答复内容
按行业分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数据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但2020年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向我局提供此口径数据,因此2020年以后年鉴上也没有该数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据来自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年鉴中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为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不包含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单位就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几个指标来源不同,涵盖单位范围不同,不能直接相加或替代,在使用时应加以注意。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4-06-05
办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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