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4-04-03 16:34:48
咨询内容
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分县资料中迁入人口下设:本县(市)/本市市区;本省其他县(市)、市区;外省。
2020年人口普查分县资料中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人口下设:本县(市、区);本省其他县(市、区);省外。
1.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表长表设置的问题存在差别,2000年是本市市区,2010年则是本县(市、区),那么在汇集而成的两次分县资料中,使用相同名称是否代表统计标准一样,是可比的?还是虽然名称相同,但是根据长表设置的问题分别汇总,原始问题设置答案有差别,所以两次数据不可比?
2.2020年与之前年度这部分数据是否可比?
答复内容 1.2000年普查表中,未采集户籍地县级详细信息,2010年和2020年均采集了户籍地县级名称和代码。2000年人口普查分县资料“本县(市)/本市市区”取数口径为:户口登记地在本县(市)其他乡镇或本市市区其他乡镇。2010年人口普查分县资料迁入人口中的“本县(市)本市市区”与2020年人口普查分县资料中的“本县(市、区)”取数口径一致,均为:户口在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该指标均根据短表汇总。2.根据以上情况,该指标2010年与2020年数据可比,2000年、2010年、2020年前两项相加均为省内迁入人口,具有可比性。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答复时间 2024-04-11 14:39:23
办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