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法人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对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一般情况下,其数据需包含在上级法人单位中,由上级法人单位统一报送在法人单位所在地统计机构。《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请参考如下链接:
http://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