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黑龙江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等内容。
会议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更好服务现代化强省建设。
会议要求,要严守法治底线,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认真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严格执行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完善统计监督体系,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提高统计质效,完善统计标准、优化统计指标、强化智慧统计。要加强全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工作统计监测,做好经济走势研判,客观评估“十四五”发展情况,科学测算“十五五”各项指标,服务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统计机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和相关部门协同责任,努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大普法宣教力度,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能力,建强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工作队伍,推动全省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省委书记许勤主持会议并领学有关内容,省长梁惠玲及其他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作了学习交流发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