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近日,国家统计局向省级统计机构印发《关于做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统计机构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统计领域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工作。
《通知》指出,做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一网通办”,是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维护失信主体合法权益、提高信用修复工作质效、强化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省级统计机构要尽快将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和具体程序传达至市县级统计机构,并及时向企业做好告知工作。《通知》强调,“一网通办”虽然使信用修复申请渠道发生了变化,但信用修复工作依然要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同时,《通知》明确,对于不选择线上方式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原信用修复渠道依然畅通。
目前,已有部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实现了“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