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施小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品生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解读》为题进行了讲解。
会议指出,新修改统计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全省政府系统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深入学习、系统培训、广泛宣传,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会议要求,加快完善全省统计规章制度,统计、司法等部门要跟进做好《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四川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健全完善统计监督体系。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汲取统计造假的严重后果和教训,严格执行新修改统计法规定,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有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责任制,科学精准组织实施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统计部门要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数据共建共享,及时反映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困难问题,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监测预警机制,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主动应对。要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抓好统计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探索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统计体系,健全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