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统计局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相结合,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有效推动形成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形成制度机制,推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常态化。将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八五”普法以来,共邀请专家学者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对统计机构授课6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0余次,举办各类形式举办培训班30余期。每年举办全区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班必修课。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保障体系。将普法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建立稳定规范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八五”普法以来,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及重点事项355件,开展法治专题知识讲座3次。
三是结合工作特色,持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归集典型案例,通过内蒙古统计微讯推送“以案释法”“每周一题”,回应统计工作和普法实践中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在线答题、法律知识竞赛、统计法治征文等形式,提高公众参与热情。设立“法治宣传阵地”系列宣传展板及智能大屏,推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推动“嵌入式”普法,在《内蒙古统计执法检查告知书》上增设“统计违法案例合辑”二维码,将普法融入执法中。将“四上”企业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建档立卡”,通过授课、送法律书籍、送宣传画等方式进企业宣法。
四是结合重要节点,积极开展全社会普法活动。积极参与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每月一主题”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月、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主题月,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法庭庭审旁听、宪法宣誓等活动。组织开展“统计开放日”,参加《“八五”普法进行时》融媒体直播法治节目,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