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5 13:49

|

Aa

字体:
|

  20251020日至111日,国家统计局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第3统计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2026413日,督察组向江西省统计局反馈了督察意见。江西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从严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统筹谋划,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省统计局深刻认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局党组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督察整改相关事宜,听取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推动省级层面召开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有力推进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

  根据督察整改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江西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40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将督察整改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纠治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等重点工作贯通起来,一体推进落实。

  (三)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

  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从思想根源、工作短板和机制缝隙上深入剖析、靶向施策,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个领域。对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既立足当前坚决纠正,又着眼长远系统治理。切实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融入日常管理,持续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聚焦重点、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方面

  省、市、县三级统计机构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有关规定。各地结合单位实际,用好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抓好统计法治培训、统计业务培训,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二)关于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管控、“事后”核查。对数据质量风险较高地区进行谈话提醒,不断强化数据质量责任意识。坚持举一反三,对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统计局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统计局党组对下级统计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协助管理职责。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贯通协同,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相关制度,信用管理办法、信用修复规定。

  (三)关于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有欠缺方面

  各地通过发送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提示函、举办统计业务培训会、赴部门开展走访、进行统计业务授课等形式,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升高质量发展监测研判水平,持续强化城市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开展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编制《江西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工作规范(2026)》,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的科学性、精准性。扩大统计科普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开展统计新媒体统计宣传,积极开展统计科普,有效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理解与支持。

  (四)关于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不到位方面

  针对统计督察“回头看”未整改到位和此次督察发现问题,省统计局组织推动各地抓好问题整改,并结合实际制定此次督察整改工作清单,对照任务分工逐条抓好督察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整改不缺项不漏项。

  (五)关于统计基层基础薄弱方面

  依托“赣数智”一体化平台,构建覆盖县、乡、村(居)及部门的统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推动各地配齐配强专(兼)职统计人员,健全县、乡、村三级统计网络。举办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暨统计设计管理业务培训班,交流分享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经验做法。持续加大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全省统计执法监督业务视频培训班,积极鼓励、组织人员参加2026年度国家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统筹调配全省统计执法力量,以工代训,抽调人员参加省级统计执法检查和国家统计督察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执法能力。

  三、着眼长远、持续发力,以制度化成果巩固提升统计工作质效

  (一)深学笃行,推动党中央部署落地见效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统揽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我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从严从实,筑牢数据质量责任防线

  严格执行《江西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统计造假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完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发现、移送、查处、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健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和成果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标本兼治,巩固拓展督察整改成果

  建立健全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将督察整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模式固化为常态化管理措施,融入日常工作各环节各流程。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不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快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持续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夯实数据质量根基。

  (四)提质增效,增强统计服务发展能力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形势研判预警,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支撑。聚焦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专题分析和课题研究。加快推进“赣数智”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推动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和预期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信息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江西省统计局;联系电话:0791-88918530

  邮箱:jxjfgc@stats.gov.cn

  (原文链接:https://tjj.jiangxi.gov.cn/jxstjj/col/col38564/content/content_2076558932032790528.html

  20251020日至111日,国家统计局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第3统计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2026413日,督察组向江西省统计局反馈了督察意见。江西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从严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统筹谋划,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省统计局深刻认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局党组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督察整改相关事宜,听取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推动省级层面召开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有力推进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

  根据督察整改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江西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40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将督察整改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纠治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等重点工作贯通起来,一体推进落实。

  (三)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

  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从思想根源、工作短板和机制缝隙上深入剖析、靶向施策,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个领域。对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既立足当前坚决纠正,又着眼长远系统治理。切实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融入日常管理,持续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聚焦重点、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方面

  省、市、县三级统计机构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有关规定。各地结合单位实际,用好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抓好统计法治培训、统计业务培训,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二)关于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管控、“事后”核查。对数据质量风险较高地区进行谈话提醒,不断强化数据质量责任意识。坚持举一反三,对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统计局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统计局党组对下级统计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协助管理职责。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贯通协同,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相关制度,信用管理办法、信用修复规定。

  (三)关于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有欠缺方面

  各地通过发送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提示函、举办统计业务培训会、赴部门开展走访、进行统计业务授课等形式,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升高质量发展监测研判水平,持续强化城市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开展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编制《江西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工作规范(2026)》,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的科学性、精准性。扩大统计科普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开展统计新媒体统计宣传,积极开展统计科普,有效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理解与支持。

  (四)关于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不到位方面

  针对统计督察“回头看”未整改到位和此次督察发现问题,省统计局组织推动各地抓好问题整改,并结合实际制定此次督察整改工作清单,对照任务分工逐条抓好督察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整改不缺项不漏项。

  (五)关于统计基层基础薄弱方面

  依托“赣数智”一体化平台,构建覆盖县、乡、村(居)及部门的统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推动各地配齐配强专(兼)职统计人员,健全县、乡、村三级统计网络。举办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暨统计设计管理业务培训班,交流分享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经验做法。持续加大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全省统计执法监督业务视频培训班,积极鼓励、组织人员参加2026年度国家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统筹调配全省统计执法力量,以工代训,抽调人员参加省级统计执法检查和国家统计督察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执法能力。

  三、着眼长远、持续发力,以制度化成果巩固提升统计工作质效

  (一)深学笃行,推动党中央部署落地见效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统揽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我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从严从实,筑牢数据质量责任防线

  严格执行《江西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统计造假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完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发现、移送、查处、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健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和成果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标本兼治,巩固拓展督察整改成果

  建立健全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将督察整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模式固化为常态化管理措施,融入日常工作各环节各流程。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不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快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持续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夯实数据质量根基。

  (四)提质增效,增强统计服务发展能力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形势研判预警,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支撑。聚焦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专题分析和课题研究。加快推进“赣数智”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推动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和预期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信息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江西省统计局;联系电话:0791-88918530

  邮箱:jxjfgc@stats.gov.cn

  (原文链接:https://tjj.jiangxi.gov.cn/jxstjj/col/col38564/content/content_2076558932032790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