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2022/10/2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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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13统计督察组于2021年10月11日至22日对贵州省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2022年6月,国家统计局第13统计督察组正式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时反馈了督察贵州省统计局情况。贵州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全省统计系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督察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贵州省统计系统把抓好统计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责意识。全省统计系统深刻认识抓好统计督察整改是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凝聚合力。省统计局成立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省统计系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全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整改工作。

(三)积极主动作为,系统谋划推进。将督察整改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一体推进、深度融合,以专项纠治行动助推落实督察整改,以落实督察整改助力专项纠治发现问题,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38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实施精准调度、销号审核工作机制,定期研判、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贵州省统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严格对标对表,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一)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

一是促进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良好学习态势。做好国家统计局编印的资料发放工作,组织全省统计系统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文件精神纳入全省统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内容。

二是着力解决基层统计力量薄弱问题。整合各部门需求和资源,围绕实现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全覆盖,建设统一数据库,精简村级数据填报指标。下一步,将以开展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工作为契机,健全乡村统计人员网络,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将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情况纳入全省市(州)统计法治工作评价内容,督促各级统计部门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二)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有关企业统计违法行为。完成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市县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压紧压实各级统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责任。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均健全完善了统计违法举报渠道。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加大统筹力度,提升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效率,各级统计局均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察机关工作对接,依法依规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

(三)依法依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一是加强名录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对存在未达规模的在库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组织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时效,提升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四是加强统计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指导基层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大对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编写易错指标问题清单。综合运用统计执法检查、普法宣传教育、常规培训、调研等方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四)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

一是建立完善统计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印发《贵州省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立案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制度》。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工作统筹。督促市(州)统计局统筹安排市县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提升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完成《贵州省关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中由省统计局承担的整改任务

一是组织开展对统计督察反馈线索的实地核查。完成统计督察反馈线索现场检查工作。

二是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加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强化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三是扎实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贵州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示范培训班,举办2022年度贵州省统计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业务骨干培训班暨市县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培训班。

四是切实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环节监控,强化各专业各领域各环节数据审核把关责任,对统计数据异常的地区、部门、单位组织核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五是加强入退库工作管理。加强与部门工作协作,严格入库退库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三、强化结果导向,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贵州统计系统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统计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

(二)持续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融入日常、融入经常,切实做到以督促改、以改促效。

(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抓实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四)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努力构建与贵州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体系。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创新统计监测制度方法,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态势,为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5285126;邮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5号楼1020室。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13统计督察组于2021年10月11日至22日对贵州省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2022年6月,国家统计局第13统计督察组正式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时反馈了督察贵州省统计局情况。贵州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全省统计系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督察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贵州省统计系统把抓好统计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责意识。全省统计系统深刻认识抓好统计督察整改是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凝聚合力。省统计局成立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省统计系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全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整改工作。

(三)积极主动作为,系统谋划推进。将督察整改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一体推进、深度融合,以专项纠治行动助推落实督察整改,以落实督察整改助力专项纠治发现问题,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印发《贵州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38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实施精准调度、销号审核工作机制,定期研判、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贵州省统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严格对标对表,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一)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

一是促进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良好学习态势。做好国家统计局编印的资料发放工作,组织全省统计系统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文件精神纳入全省统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内容。

二是着力解决基层统计力量薄弱问题。整合各部门需求和资源,围绕实现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全覆盖,建设统一数据库,精简村级数据填报指标。下一步,将以开展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工作为契机,健全乡村统计人员网络,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将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情况纳入全省市(州)统计法治工作评价内容,督促各级统计部门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二)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有关企业统计违法行为。完成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市县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压紧压实各级统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责任。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均健全完善了统计违法举报渠道。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加大统筹力度,提升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效率,各级统计局均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察机关工作对接,依法依规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

(三)依法依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一是加强名录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对存在未达规模的在库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组织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时效,提升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四是加强统计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指导基层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大对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编写易错指标问题清单。综合运用统计执法检查、普法宣传教育、常规培训、调研等方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四)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

一是建立完善统计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印发《贵州省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立案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制度》。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工作统筹。督促市(州)统计局统筹安排市县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提升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完成《贵州省关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中由省统计局承担的整改任务

一是组织开展对统计督察反馈线索的实地核查。完成统计督察反馈线索现场检查工作。

二是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加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强化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三是扎实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贵州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示范培训班,举办2022年度贵州省统计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业务骨干培训班暨市县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培训班。

四是切实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环节监控,强化各专业各领域各环节数据审核把关责任,对统计数据异常的地区、部门、单位组织核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五是加强入退库工作管理。加强与部门工作协作,严格入库退库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三、强化结果导向,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贵州统计系统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统计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

(二)持续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融入日常、融入经常,切实做到以督促改、以改促效。

(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抓实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四)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努力构建与贵州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体系。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创新统计监测制度方法,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态势,为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5285126;邮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5号楼10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