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检查《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

2004/11/1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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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省贯彻实施《统计法》的情况进行检查。119日,省人大常委会派出两个执法检查组分赴烟台、潍坊、泰安、聊城四市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对象:按照省人大的安排,这次检查的对象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在每个市选择1个县,每个县选择1个乡镇(街道)和23个企业。

 

  重点检查:1、贯彻实施《统计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主要措施和成效;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是否存在领导干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问题;3、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否适应形势的需要,能否保障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能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4、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县级统计机构设置情况,基层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情况,影响正常统计工作秩序和源头的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5、统计报表及基层填报负担情况,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情况;6、《统计法》本身存在的需要修改完善的问题。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要求,这次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注重实效。赴有关市后,执法检查组将听取当地政府和主管机关关于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的汇报,召开统计部门、统计用户和统计调查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向检查对象发放调查问卷,走访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统计调查,查看统计部门、有关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等。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省贯彻实施《统计法》的情况进行检查。119日,省人大常委会派出两个执法检查组分赴烟台、潍坊、泰安、聊城四市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对象:按照省人大的安排,这次检查的对象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在每个市选择1个县,每个县选择1个乡镇(街道)和23个企业。

 

  重点检查:1、贯彻实施《统计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主要措施和成效;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是否存在领导干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问题;3、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否适应形势的需要,能否保障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能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4、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县级统计机构设置情况,基层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情况,影响正常统计工作秩序和源头的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5、统计报表及基层填报负担情况,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情况;6、《统计法》本身存在的需要修改完善的问题。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要求,这次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注重实效。赴有关市后,执法检查组将听取当地政府和主管机关关于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的汇报,召开统计部门、统计用户和统计调查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向检查对象发放调查问卷,走访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统计调查,查看统计部门、有关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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