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编制

2024/11/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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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制定《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对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调查任务、调查城市及范围、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价格指数计算方法等内容作出统一规定,组织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和城市调查队开展房价统计调查工作。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调查范围为各调查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二、住宅销售价格基本分类设置

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按照房屋交易属性,分为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两大类,均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

三、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方法

目前,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网签备案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屋居住服务平台等相关企业上报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各调查城市选取参与调查的中介机构时要统筹兼顾经营规模和区域代表性,一般应涵盖营业额占比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具有区域代表性的中介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相关企业原则上应报送当月全部销售数据,并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四、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权数的确定

编制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所使用的权数,是某类住宅销售金额占全体住宅销售总金额的比重。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权数的制定依据是经济普查资料、房地产投资统计资料,并辅之以典型调查资料。

目前,编制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所使用的权数是2020年各类住宅销售金额占比。

五、住宅销售价格基础数据的收集

编制各调查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所需要的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各城市调查队承担,此项内容将在第三节中详细介绍。

六、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过程

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包括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一)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计算方法

⒈计算各城市基本分类价格指数

(1)销售金额除以销售面积计算出各项目各基本分类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

(2)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①连续性销售项目和新开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连续性销售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和上月对应分类都有成交记录;新开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第一次进入市场销售(连续三个月没有成交记录的在售项目也视为新开项目)。

其中,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1期(上月)平均价格(对于新开项目则为增补的平均价格),为t期(本月)平均价格。

②间断性销售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间断性销售项目是指由于市场供求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当月有交易,对应分类上月没有交易,而在上月之前的两个月内曾经有交易的项目。计算公式为:

其中,表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平均价格,表示距离本月最近的对应基本分类平均价格,n为距离本月的月份个数。

(3)计算全市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其中,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销售金额,n为该基本分类中包含项目的个数。

2.各城市基本分类以上类别价格指数

(1)定基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其中,pt表示当月各分类平均价格,q2020表示2020年各分类销售面积,Lt、Lt-1分别为本月和上月定基价格指数,为环比指数。

(2)月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3)月同比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1.计算各城市基本分类价格指数

(1)计算各基本分类中各统计单位的环比指数,即为各基本分类中各统计单位本月均价除以上月均价。

(2)计算全市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计算方法与新建商品住宅计算方法相同。

2.各城市基本分类以上,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计算方法同新建商品住宅。

一、基本情况

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制定《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对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调查任务、调查城市及范围、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价格指数计算方法等内容作出统一规定,组织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和城市调查队开展房价统计调查工作。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调查范围为各调查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二、住宅销售价格基本分类设置

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按照房屋交易属性,分为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两大类,均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

三、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方法

目前,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网签备案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屋居住服务平台等相关企业上报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各调查城市选取参与调查的中介机构时要统筹兼顾经营规模和区域代表性,一般应涵盖营业额占比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具有区域代表性的中介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相关企业原则上应报送当月全部销售数据,并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四、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权数的确定

编制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所使用的权数,是某类住宅销售金额占全体住宅销售总金额的比重。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权数的制定依据是经济普查资料、房地产投资统计资料,并辅之以典型调查资料。

目前,编制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所使用的权数是2020年各类住宅销售金额占比。

五、住宅销售价格基础数据的收集

编制各调查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所需要的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各城市调查队承担,此项内容将在第三节中详细介绍。

六、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过程

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包括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一)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计算方法

⒈计算各城市基本分类价格指数

(1)销售金额除以销售面积计算出各项目各基本分类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

(2)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①连续性销售项目和新开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连续性销售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和上月对应分类都有成交记录;新开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第一次进入市场销售(连续三个月没有成交记录的在售项目也视为新开项目)。

其中,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1期(上月)平均价格(对于新开项目则为增补的平均价格),为t期(本月)平均价格。

②间断性销售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间断性销售项目是指由于市场供求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当月有交易,对应分类上月没有交易,而在上月之前的两个月内曾经有交易的项目。计算公式为:

其中,表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平均价格,表示距离本月最近的对应基本分类平均价格,n为距离本月的月份个数。

(3)计算全市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其中,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销售金额,n为该基本分类中包含项目的个数。

2.各城市基本分类以上类别价格指数

(1)定基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其中,pt表示当月各分类平均价格,q2020表示2020年各分类销售面积,Lt、Lt-1分别为本月和上月定基价格指数,为环比指数。

(2)月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3)月同比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1.计算各城市基本分类价格指数

(1)计算各基本分类中各统计单位的环比指数,即为各基本分类中各统计单位本月均价除以上月均价。

(2)计算全市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计算方法与新建商品住宅计算方法相同。

2.各城市基本分类以上,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计算方法同新建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