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注意事项
在利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观察分析国内消费品市场和消费需求的变化时,一定要了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内涵及与相关指标的关系,正确地运用该指标,以免产生质疑或发生误解,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既要了解该指标在反映最终消费方面的局限性(见第一节),又要知悉在指标运用时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既包括个人对实物商品的购买,还包括社会集团对实物商品的购买
由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通过商业零售(含餐饮)环节进行统计的总量指标,其中不仅包括个人对生活所需实物商品的购买,也包括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所需实物商品的购买。居民实物性商品消费支出增长变化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影响较大,社会集团用于满足非生产非经营需求购买的实物商品消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入境人员(含旅游、探亲、公务或商务活动等)对实物商品的购买也体现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
(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变动存在着个体感受和总体变化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2022年末我国城乡总人口有14.1亿,这14亿多消费者中既有农村居民,也有城镇居民;既有高收入家庭,也有低收入家庭;既有生活在较发达地区的沿海居民,也有相对欠发达的内地居民。不同地区不同居民或同一地区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的购买力或潜在消费能力千差万别,而且消费习惯、消费结构、消费行为等也存在很大差距。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一个总量的概念,其增长速度反映的是全国各零售环节实物商品销售的平均水平。由于个体与总体之间差异的存在,决定了个人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减变化的感受不可能是一致的,个体感受往往会与平均水平的实物消费增减有差异。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居民收入的关系长期看变动一致,但短期看不一定完全吻合
收入决定支出,没有收入就无法支出,收入是支出的基础。由于居民对于实物商品的购买构成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绝大部分,因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居民收入的关系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观察,两者的变动趋势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居民收入与支出之间存在着时间上和数量上的间隔,即当期的收入不一定完全用于当期的支出,当期的支出也不一定完全来源于当期的收入,加之还有社会集团消费因素的影响,因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居民收入在短期内变动方向和幅度有时存在着一些差异。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应与相关统计指标结合起来观察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支出)、主要消费品的生产与进口以及一些相关行业的税务指标都有较强的相关性。虽然城乡居民收入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存在着时间上的差异性,城乡居民消费支出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指标内涵、统计范围等方面也不尽相同,但从较长时期来看,城乡居民收入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有较强的正相关性,城乡居民消费支出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趋势应该大体一致。生产和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循环进行的两个重要环节,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带动生产。消费品生产的增长必然会影响消费的增长,消费的增长也会促进消费品生产的增长。因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变化与消费品的生产速度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从税收的角度看,流通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变化,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商品流通和社会消费状况的变化趋势。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变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与生产、建设统计指标的变动相比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由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受人口总量、个人基本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基本公共消费需求等基础性(刚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其增长变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又由于经济的波动往往先从生产、建设领域开始,进而才能影响到消费领域,所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变动往往发生在生产、建设统计指标变动之后。与生产、建设统计指标的变化相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变动的迟滞性正是消费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表现。
(六)扣除价格因素的零售额增长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消费品零售额的实际增长情况
在分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时,需要注意的另一个问题是其实际增长速度的应用,在计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时,一般用相关价格指数等合成指数来扣减。考虑到这两个指标在统计范围、商品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差异,在使用实际增长速度时需要慎重。一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范围与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统计范围不完全一致;二是当商品销售结构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时,特别是在某些特定商品(粮食、石油等)价格快速变动时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的商品结构可能就会出现差异,这时候用总指数扣除价格因素的零售额实际增速就不能准确反映消费品零售额的实际变动情况。
(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是两个不同的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是两个内涵与外延都不相同的指标,在具体应用时要注意区分它们的不同。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是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以及售给本单位且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金额,既包括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金额,也包括售给外单位生产用、经营用(包括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以及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金额。商品销售额是一个行业统计指标,它反映的是批发和零售业国内的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价。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一个活动统计指标,其统计对象是消费品零售活动,即所有从事消费品零售活动的单位(包括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在其统计调查范围之内,它反映的是通过各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提供的消费品的总价。对于批发和零售业单位个体来讲,其商品销售额不仅包括零售额,还包括批发额,零售额只是其商品销售额的一部分。
二、如何正确解读1978—2022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需求由解决温饱向追求美好生活转变,居民消费发生历史性巨变,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流通方式创新发展,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优化升级,消费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
改革开放为国内市场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我国消费品市场活力快速释放,发展动能空前强劲。反映消费品市场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978年的1559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439733亿元,44年间增长281倍,年均增长13.7%。
纵观40多年来改革开放历程,按照市场体制、商品供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流通方式等特征,我国消费品市场发展可以划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
(一)改革开放的起步阶段(1978—1990年)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商品供应紧缺,传统百货店为主体,国合商业占主导,私营个体刚起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和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为我国经济和消费品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到1990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300亿元,比1978年增长4.3倍,年均增长15%。但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市场运行僵滞,流通渠道单一,供应明显短缺,不少重要商品仍然实行有计划的凭票限量供应。商品短缺是这一时期消费品市场的主要特征,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
(二)流通体制改革及市场经济确立阶段(1991—2001年)
这一阶段的鲜明特点就是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在这一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多种所有制经济迸发生机活力,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有效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商品不断丰富,逐步由限量供应的“卖方市场”进入充分供应的“买方市场”,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商品短缺状态结束。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般性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普遍供不应求的局面基本扭转,买方市场格局初步形成。到2001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万亿元,达到42240亿元,比1990年增长4.1倍,年均增长15.9%。
(三)消费品市场持续快速发展阶段(2002—2016年)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掀起了改革开放的新高潮,消费品市场生机勃勃,发展速度持续处于高速水平,私营个体经济蓬勃发展、不断壮大,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城乡市场新格局和网络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商品流通新体系。2016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0万亿元,达到315806亿元,比2001年增长6.5倍,年均增长14.4%。特别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物流配送体系不断完善,网络购物从悄然兴起到欣欣向荣,“在家买全国”逐渐成为居民消费新时尚。
(四)消费品市场高质量创新发展阶段(2017年至今)
2017年以后,商贸领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方兴未艾,特别是网络购物在创新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跨境电商推广及农村电商发展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0万亿元,2017—2019年年均增长8.9%,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首次突破20%。2020—2022年,受超预期因素冲击,消费市场呈现恢复发展态势。2022年,市场总体规模稳定在44万亿元左右,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占比达到历史新高,网络购物日益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新动能。
回顾历史,消费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居民购买力低下、商品极度匮乏、流通方式单一的市场发展成为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高、市场供给极大丰富、流通方式创新发展的市场。当前,我国迈进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要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展望未来一段时期,消费仍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压舱石”和“稳定器”,消费市场将在居民消费优化升级同现代科技和生产方式相结合的进程中不断成长壮大。
三、如何正确解读2022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促消费政策显效发力,我国消费市场总体保持恢复态势,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新型消费模式较快发展,必需类商品增势良好,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表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
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规模接近上年水平。分城乡看,全年三个季度乡村市场销售表现好于城镇。一季度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城镇0.3个百分点,二季度和四季度乡村消费品零售额降幅分别较城镇小0.6和0.7个百分点。县乡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带动县乡消费市场发展。全年包含镇区和乡村地区的县乡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38.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网上零售较快增长。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成熟应用,物流配送体系不断健全,网络购物作为消费市场增长动力源的态势持续巩固。2022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2%。其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6.1%、3.5%和5.7%。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限额以上实体零售保持增长。伴随传统零售业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实体店铺商品零售保持恢复态势。2022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其中,生活必需品供应更为集中的生活便利店、超市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7%和3%,品质化升级类消费相对较多的专业店、专卖店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5%和0.2%。
必需类商品销售较好。2022年,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0.5%,限额以上单位十八类商品类值中近五成商品类值零售实现正增长。吃类和中西药品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2022年,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和中西药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8.7%、5.3%和12.4%,增速比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分别高6.8、3.4和10.5个百分点。
绿色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随着市场供给不断优化提升以及绿色环保理念持续推广,居民对品质化消费、绿色消费的需求逐步增加。2022年,限额以上单位书报杂志类和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6.4%和4.4%,增速明显高于商品零售平均水平。新能源汽车销售呈高速增长态势,据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零售约567万辆,比上年增长约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