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
调查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底约有47万家,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月度调查中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和年度调查中的“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报表均为全面调查。
二、组织实施机构及调查工作流程
规模以上工业在月度中实行全面调查,调查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统计局。
调查工作流程分为报表制度布置和数据采集两个阶段。国家统计局于每年9—10月对各省(区、市)就下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及其报表制度进行布置和培训,省以下各级统计局然后逐级布置培训,最后布置和培训到被调查企业。
自2012年2月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通过国家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
三、数据汇总与计算
数据汇总采用超级汇总方式,即国家直接汇总企业的数据,并根据汇总出来的分行业中类、大类和总计的工业总产值,采用年度成本费用调查取得的分行业增加值率推算工业增加值,用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缩减计算工业生产增长速度。省及省以下各级统计局也参照上述方法汇总计算本地区的工业生产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