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生产指数的编制方法

2024/10/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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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业生产指数的编制步骤

我国服务业生产指数计算选用拉氏算法(用基期数量作权数),基本步骤:一是搜集各行业大类的代表性指标和缩减指数,对行业代表性指标进行预处理,包括异常值处理、缺失值的预测和插补等。二是对分行业大类(房地产业为行业中类)代表性指标进行价格缩减,得到分行业大类代表性指标的不变价(以上年为基期)增速。三是根据代表性指标不变价增速,以及以前年度不变价增加值增速和代表性指标不变价增速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分行业大类的生产指数。四是按照每个行业大类在所属门类的增加值占比作为权重加权合成分行业门类生产指数。五是根据各行业门类在服务业增加值中占比作为权重加权计算服务业生产指数。

二、服务业生产指数的代表性指标与缩减指数选取

(一)代表性指标的选取

代表性指标有价值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或不变价指标)两种。价值量指标如企业营业收入、股票成交额等,实物量指标如货物周转量、股票成交量等,不变价指标如电信业务总量、邮政行业业务总量等。价值量指标需要使用价格缩减指数剔除价格变化因素后才可进行比较,实物量指标(或不变价指标)则可直接比较。

按照是否有对应的价格缩减指数以及实物量指标的类别把可供选择的代表性指标分为四类,并按照选取优先顺序排列如下:一是有完全匹配的产出价格指数缩减的营业额或者销售额;二是只有不完全匹配(如范围口径不完全一致等)的产出价格指数缩减的营业额或者销售额;三是有代表性的实物量代表性指标(如货物运输周转量、旅客运输周转量等);四是实物量或价值量(也涉及价格缩减指数问题)的投入量(如劳动投入量等)指标。

按照以上顺序和数据的可获取性,服务业生产指数确定了如下选择各行业代表性指标的标准:首选计算指标是第一类指标,当没有完全匹配的产出价格缩减指数时,选用第二类指标或第三类指标,当价值量和实物量代表性指标都缺乏时,采用第四类指标。

(二)缩减指数的选取

缩减指数的作用是剔除价值量指标的价格影响因素使其与基期可比。理论上,如果产出最主要用于中间消耗、政府消费或出口,则最理想的产出价格缩减指数是该行业的服务业生产者价格指数(SPPI);对于产出有一部分被住户部门消耗的行业,应将SPPI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结合起来编制一个混合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

鉴于目前我国的SPPI尚在研究发展阶段,在实际编制中,计算服务业生产指数使用CPI等相应价格指数为基础,兼顾一些与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参考指标如工资总额、从业人员等综合生成缩减指数。该缩减指数应尽量与相应行业不变价增加值缩减指数保持一致。

(三)权重的确定

权重是各行业生产指数在服务业生产指数中所占的比重,根据上一年服务业各行业大类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确定。其基础资料是年度国民经济核算资料,采用分摊行业增加值权重的方法,先按行业门类确定权重,然后再分到行业大类。权重于每年年初确定,并固定使用一年。对部分含有较大比例非市场性活动的行业,需要结合经济普查资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剔除其中非市场性活动部分,只有市场性活动部分才参与服务业生产指数的计算。

一、服务业生产指数的编制步骤

我国服务业生产指数计算选用拉氏算法(用基期数量作权数),基本步骤:一是搜集各行业大类的代表性指标和缩减指数,对行业代表性指标进行预处理,包括异常值处理、缺失值的预测和插补等。二是对分行业大类(房地产业为行业中类)代表性指标进行价格缩减,得到分行业大类代表性指标的不变价(以上年为基期)增速。三是根据代表性指标不变价增速,以及以前年度不变价增加值增速和代表性指标不变价增速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分行业大类的生产指数。四是按照每个行业大类在所属门类的增加值占比作为权重加权合成分行业门类生产指数。五是根据各行业门类在服务业增加值中占比作为权重加权计算服务业生产指数。

二、服务业生产指数的代表性指标与缩减指数选取

(一)代表性指标的选取

代表性指标有价值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或不变价指标)两种。价值量指标如企业营业收入、股票成交额等,实物量指标如货物周转量、股票成交量等,不变价指标如电信业务总量、邮政行业业务总量等。价值量指标需要使用价格缩减指数剔除价格变化因素后才可进行比较,实物量指标(或不变价指标)则可直接比较。

按照是否有对应的价格缩减指数以及实物量指标的类别把可供选择的代表性指标分为四类,并按照选取优先顺序排列如下:一是有完全匹配的产出价格指数缩减的营业额或者销售额;二是只有不完全匹配(如范围口径不完全一致等)的产出价格指数缩减的营业额或者销售额;三是有代表性的实物量代表性指标(如货物运输周转量、旅客运输周转量等);四是实物量或价值量(也涉及价格缩减指数问题)的投入量(如劳动投入量等)指标。

按照以上顺序和数据的可获取性,服务业生产指数确定了如下选择各行业代表性指标的标准:首选计算指标是第一类指标,当没有完全匹配的产出价格缩减指数时,选用第二类指标或第三类指标,当价值量和实物量代表性指标都缺乏时,采用第四类指标。

(二)缩减指数的选取

缩减指数的作用是剔除价值量指标的价格影响因素使其与基期可比。理论上,如果产出最主要用于中间消耗、政府消费或出口,则最理想的产出价格缩减指数是该行业的服务业生产者价格指数(SPPI);对于产出有一部分被住户部门消耗的行业,应将SPPI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结合起来编制一个混合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

鉴于目前我国的SPPI尚在研究发展阶段,在实际编制中,计算服务业生产指数使用CPI等相应价格指数为基础,兼顾一些与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参考指标如工资总额、从业人员等综合生成缩减指数。该缩减指数应尽量与相应行业不变价增加值缩减指数保持一致。

(三)权重的确定

权重是各行业生产指数在服务业生产指数中所占的比重,根据上一年服务业各行业大类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确定。其基础资料是年度国民经济核算资料,采用分摊行业增加值权重的方法,先按行业门类确定权重,然后再分到行业大类。权重于每年年初确定,并固定使用一年。对部分含有较大比例非市场性活动的行业,需要结合经济普查资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剔除其中非市场性活动部分,只有市场性活动部分才参与服务业生产指数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