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地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可靠的统计服务,自2017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将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工作作为重要战略任务。
一、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背景
长江经济带覆盖沿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举足轻重。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心系长江经济带发展,先后在长江上游重庆、中游武汉、下游南京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谋篇布局。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我发展和协同发展等五大关系。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强调,要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确立了长江经济带“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发展新格局。其中“一轴”是指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的核心作用,以沿江主要城镇为节点,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两翼”是指发挥长江主轴线的辐射带动作用,向南北两侧腹地延伸拓展,提升南北两翼支撑力,南翼以沪瑞运输通道为依托,北翼以沪蓉运输通道为依托;“三极”是指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为主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长江经济带三大增长极;“多点”是指发挥地级城市的支撑作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发展优势产业,建设特色城市,加强与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与互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2017年,国家统计局设立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设在湖北省统计局),研究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方案》,明确长江经济带统计监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构建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定期收集监测数据,编印数据手册、撰写监测报告。2023年1月,国家统计局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指标内容与数据采集要求,切实提高监测工作质效。
二、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主要内容
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扣《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报送制度,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长江经济带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其变化过程。主要监测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生态文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导向,从生态保护、环境改善、环境治理、资源节约等方面,选取森林覆盖率、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反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引领作用。
(二)产业升级。根据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引领全国转型发展的创新驱动带战略定位,从发展水平、辐射带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等方面,选取地区生产总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等指标,重点监测产业转型升级情况。
(三)交通运输。为体现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战略目标,从基础建设、运输量、邮电业务等方面,选取铁路里程数、港口货物吞吐量等指标,反映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构建及运行情况。
(四)对外开放。为监测长江经济带“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开放格局形成进展,从对外贸易、投资等方面,选取货物进出口总额、实际外商直接投资等指标,反映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发展水平。
(五)社会发展。落实缩小长江经济带东中西部发展差距、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要求,从收入水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选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受高中及以上教育人员占比、执业(助理)医师数、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等指标,全面反映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成效。
三、2022年长江经济带发展情况
2022年统计监测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6.5%)2.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9.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长江干流水质继续保持在Ⅱ类以上,已连续3年稳定在优良水平;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8.1%,比2021年提高1.0个百分点。
经济总量持续扩大。2022年,长江经济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98万亿元,占全国的46.5%,比上年增长3.0%,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8.5%,拉动全国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中游地区崛起趋势明显。长江经济带中游三省江西、湖南、湖北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增长4.7%、4.5%、4.3%,增速分别居全国第1、第3、第6位,中游地区对全国稳增长的贡献较为突出。
黄金水道功能有效发挥。2022年,长江经济带水运货运量57.80亿吨,比2021年增长4.5%,占全国水运货运量的67.6%;水运货物周转量6.50万亿吨公里,比2021年增长1.2%,占全国的53.7%;港口货物吞吐量76.00亿吨,增长0.4%,占全国的48.5%。全年快递业务量累计506.99亿件,增长2.4%,占全国的45.8%;快递业务收入累计5278.11亿元,增长4.3%,占全国的50.0%。
开放格局进一步拓展。2022年,长江经济带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19.23万亿元,增长7.6%,占全国比重为46.0%,比2021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11.85万亿元,增长10.8%,占全国比重为49.9%。
居民收入持续提高。2022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中,10个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或接近于5.0%的全国平均水平;长江经济带城镇新增就业超过850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均保持在2%左右、物价水平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