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2025/04/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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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1年年初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普查范围是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享受片区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7个市县,以及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抽取的部分其他县。普查对象为普查范围内的全部行政村(包括有建档立卡户的居委会、社区)和全部建档立卡户。普查内容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以及县和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普查分两批进行:2020年7—8月,对2019年及以前脱贫摘帽的约780个国家贫困县、享受片区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7个市县和抽中的100个非国家贫困县实施普查;2020年12月—2021年1月,对剩余的国家贫困县实施普查。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

普查结果表明,中西部22省(区、市)建档立卡户全面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有保障;精准帮扶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户,均享受过相应的帮扶政策;国家贫困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大会当天,新华社受权发布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及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为党中央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1年年初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普查范围是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享受片区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7个市县,以及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抽取的部分其他县。普查对象为普查范围内的全部行政村(包括有建档立卡户的居委会、社区)和全部建档立卡户。普查内容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以及县和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普查分两批进行:2020年7—8月,对2019年及以前脱贫摘帽的约780个国家贫困县、享受片区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7个市县和抽中的100个非国家贫困县实施普查;2020年12月—2021年1月,对剩余的国家贫困县实施普查。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

普查结果表明,中西部22省(区、市)建档立卡户全面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有保障;精准帮扶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户,均享受过相应的帮扶政策;国家贫困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大会当天,新华社受权发布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及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为党中央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