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草案)》已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08年12月28日,《统计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至2009年2月15日。
敬请各位统计同仁以及关心、支持统计工作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对《统计法(修订草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统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统计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草案)》已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08年12月28日,《统计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至2009年2月15日。
敬请各位统计同仁以及关心、支持统计工作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对《统计法(修订草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统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统计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草案)》已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08年12月28日,《统计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至2009年2月15日。
敬请各位统计同仁以及关心、支持统计工作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对《统计法(修订草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统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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