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立项公示

2021/08/1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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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经选题发布、申请受理、资格审查、严格评审等程序产生,现予公示。公示期:8月18日起至8月24日。

 

如发现学术不端、违反《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修订办法》等现象,可向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举报。

 

联系人:张蒙;

 

联系电话:(010)68783951;

 

电子邮箱:yjsglc@stats.gov.cn。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2021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经选题发布、申请受理、资格审查、严格评审等程序产生,现予公示。公示期:8月18日起至8月24日。

 

如发现学术不端、违反《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修订办法》等现象,可向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举报。

 

联系人:张蒙;

 

联系电话:(010)68783951;

 

电子邮箱:yjsglc@stats.gov.cn。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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