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5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统字〔2017〕83号)要求,经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全国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报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审核后,国家统计局党组审定我局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3个,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2名,全国统计系统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6名。现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文电机要处
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立法普法处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资产负债核算处
先进工作者
刘 莉(女)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付凌晖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专题分析处处长、兼任宏观经济监测处处长
先进个人
张 琳 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综合处处长、兼任统计执法四处处长
巴运红 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指标体系研究设计处处长
刘慧平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地区GDP核算处处长
许春伟 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投资处处长
顾忠臣 国家统计局机关党委系统党建工作部部长(处长级)
史晓海 国家统计局机关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副处长级)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1日-27日
举报电话:010-68782783、68782030
举报邮箱:rssjdc@stats.gov.cn
国家统计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