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于2026年4月9日向吉林省反馈了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阮健弘通报常规统计督察意见,吉林省副省长刘伟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吉林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反馈。
督察认为,吉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督察发现,吉林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部分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二是实地调查市县部分企业(项目)统计数据失实。三是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四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存在薄弱环节。五是首轮统计督察整改成效仍需巩固。
督察要求,吉林省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地方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格执法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从严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刘伟代表吉林省委、省政府,向国家统计局给予吉林统计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对于督察组反馈意见和指出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抓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他表示,吉林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落细整改举措,确保对标整改、对账销号。同时,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深入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与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深化统计改革发展、提升统计服务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