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近日,国家统计局组建12个督察组,于10月中旬起分别进驻天津市、吉林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甘肃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开展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
统计督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数据真实性等重点方面,对被督察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国家统计局各督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方式方法,严明纪律规矩,着力提升统计督察质效,以坚定的政治担当高质量完成各项督察任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赴现场监督指导统计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