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国策的成功实施,少年儿童比重有了较大幅度下降,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也在不断改善。
一、0-14岁少年儿童2.9亿,占总人口比重有较大幅度下降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2000年我国0-14岁的少年儿童有2.9亿人,占总人口的 22.89%。同1990年人口普查的27.69%相比,下降了4.8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少儿抚养比(指0-14岁人口与15-64岁人口之比,用以度量劳动力对少年儿童的负担程度)也由1990年的41.48%下降到 32.71%。
根据联合国公布的资料,2000年0-14岁少年儿童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发达国家为18%,较不发达国家为33%,最不发达国家为43%。
分城乡看,城镇少年儿童人口占总人口的 18.42%,少儿抚养比为 24.51%;乡村少年儿童人口占总人口的 25.52%,少儿抚养比为 38.10%。乡村对少年儿童的负担更重些。
分省看,少年儿童占总人口比重和少儿抚养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有:西藏、贵州、宁夏、海南、新疆、甘肃、青海、广西、江西、云南、河南、山西、安徽、陕西、广东、福建,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2000年各地区少年儿童构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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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
地 区 别 |
0-14岁占总人口比重 |
少儿 抚养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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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别 |
0-14岁占总人口比重 |
少儿 抚养比 |
合计 |
22.9 |
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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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25.9 |
38.7 |
北京市 |
13.6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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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22.8 |
32.2 |
天津市 |
16.8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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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22.1 |
31.4 |
河北省 |
22.8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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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24.1 |
34.6 |
山西省 |
25.7 |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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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
26.2 |
39.4 |
内蒙古自治区 |
21.2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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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
27.4 |
41.7 |
辽宁省 |
17.7 |
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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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21.8 |
31.1 |
吉林省 |
18.9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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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22.6 |
32.3 |
黑龙江省 |
18.9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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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
30.2 |
47.2 |
上海市 |
12.3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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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
26.0 |
38.2 |
江苏省 |
19.6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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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 |
31.2 |
48.7 |
浙江省 |
18.1 |
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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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
24.9 |
36.2 |
安徽省 |
25.5 |
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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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
26.9 |
39.7 |
福建省 |
23.0 |
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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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
26.9 |
39.2 |
江西省 |
25.9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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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
28.4 |
42.3 |
山东省 |
20.8 |
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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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7.3 |
40.1 |
二、学龄儿童受教育状况有所改善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1995-2000年国家组织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和地方政府共投入专款约116亿元;另从中央专款中拿出1.3亿元建立国家助学金,扶持贫困儿童入学。为确保儿童接受较为完整的教育,各地区加强了对儿童入学、辍学的管理。这些措施为提高少年儿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起到了积极作用。据教育部门统计,二十世纪末我国小学净入学率已经达到相当高水平,只有2个省低于97%。男女童小学净入学率之差已由1990年的2.9个百分点缩小到2000年的0.07个百分点。
虽然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问题依然存在。2000年人口普查表明,全国6-14岁学龄儿童19862万人,其中19328万人已经入学接受教育,就学率97.32%;未上过学的533万人,其中10-14岁94万人,占同龄人口的0.75%,男38万人,女56万人。提高人口素质,关键在杜绝新文盲的产生。10-14岁的孩子仍未上学,流失在校门之外,直接妨碍着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也将影响到我国在未来国际上的竞争力。
未上学的学龄儿童主要在乡村。乡村未上过学的10-14岁儿童共84万人,占全国未上过学同龄人口的88.97%,占乡村同龄人口的4.45%。10-14岁未上学男孩33万人,女孩51万人,女孩是男孩的1.55倍,表明在乡村女孩失学问题相对突出。
我国人口众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少年儿童的地区分布、成长环境差异很大,儿童的全面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努力培养和造就健康文明的下一代,建设一个适合儿童成长的社会,应是全社会和每一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
(国家统计局人口社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