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通常指在某一时间范围、居住地发生跨越一定地域界限变动的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了每个人的常住地及其户口登记地,为研究流动人口提供了基础数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户口登记地谋求更好的发展。人们也习惯于把这部分人称作流动人口。本资料提到的流动人口,是指人口普查中,扣除市区内人户分离后,现住地与户口登记地跨乡镇街道不一致、而且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市区内人户分离,指在同一个市区内居住在某个街道,而户口登记在另一个街道的人。
一、全国流动人口已达12107万人
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全国现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有14439万人。其中跨省的有4242万人,省内的有10197万人。在省内不一致的人口中,有2332万人是市区内人户分离的。
市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主要是在城区范围内,因城市改造拆迁搬家、择校入学、婚嫁等原因居住在一个街道而户口寄挂在其它街道的人,这种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动人口。所以,在考察流动人口时,应扣除这部分人。由此计算出,全国流动人口为12107万。
二、流动人口的流向特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活跃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大规模的流动人口主要呈以下特点:
(一)从距离上看,以近距离的省内流动为主体。
在全国12107万的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的有7865万,占65%,跨省流动4242万人,占35%。说明流动人口是以近距离的省内流动为主。
(二)分省看,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
在跨省流动的4242万人口中,从四川流出的占16.4%,从安徽流出的占10.2%,从湖南流出的占10.2%,从江西流出的占8.7%,从河南流出的占7.2%,从湖北流出的占6.6%,六省市流出人口占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59.3%。
从流入的地区看,流入广东的占35.5%,流入浙江的占8.7%,流入上海的占7.4%,流入江苏的占6.0%,流入北京的占5.8%,流入福建的占5.1%,六省市流入人口占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68.5%。
(三)分城乡看,主要是从乡村向城镇流动。
全国12107万流动人口中,从城镇流出的3267万,占27.0%,从乡村流出8840万,占73.0%。流入城镇的9012万,占74.4%,流入乡村的3095万,占25.6%。即1.2亿的流动人口中,从乡村流出的有73%,流入城镇的有74%。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十五”期间流动人口的流向格局不会有大的变化,规模可能会持续增大。这必然对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等带来一定的冲击,也将改变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重视流动人口问题,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措施,可以化不利因素为积极因素,极大地促进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国家统计局人口社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