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甘肃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06/04/1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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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甘肃省1%人口抽样调查在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市进行,共抽取470个乡(镇、街道),2591个村级单位,3251个调查小区。全省调查登记的总人口为70.12万人,登记的常住人口为60.57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34%。在国务院和我省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2591.72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2512.43万人相比,增加了79.29万人,增长3.16%;年平均增加15.86万人,年平均增长0.62%。200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为 2594.36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8.03万人,占30.0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13.69万人,占69.98%。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1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333.18万人,占51.44%;女性为1258.54万人,占48.5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93,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下降1.66个百分点。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06.98万人,占23.42%;15-64岁的人口为1797.36万人,占69.3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87.38万人,占7.23%。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51.75万人,占90.7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39.97万人,占9.26%。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9.24万人,增长了2.58%,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51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0.05万人,增长了9.12%,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51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102.15万人,占3.94%;高中程度的人口为269.28万人,占10.39%;初中程度的人口为700.02万人,占27.01%;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96.74万人,占34.6%。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34.9万人,比重上升1.26个百分点;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20.22万人,比重上升0.48个百分点;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98.23万人,比重上升3.06个百分点;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31.34万人,比重下降2.28个百分点。

  七、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701.6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569.9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6人,集体户人口为21.74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1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人,农村为3.98人。

  八、人口地区分布

2005年全省各市州主要人口数据

单位:万人,‰

市、州

年末常住人口

自增率

  

2594.36

6.02

兰州市

314.96

4.73

嘉峪关市

18.43

6.44

金昌市

46.42

5.53

白银市

174.55

6.29

天水市

340.46

6.43

武威市

189.38

5.81

张掖市

126.97

4.91

平凉市

218.51

5.54

酒泉市

97.76

5.11

庆阳市

251.42

7.36

定西市

294.41

5.82

陇南市

260.89

5.76

临夏州

192.69

7.35

甘南州

67.50

7.41

备注:

    1、本公报一至七的数据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数,八的数据为2005年末人口数。
    2、2005年全国各省市区统一采用常住人口数。本公报所有数据均由常住人口推算,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是同口径的。
    3、按照我省每年公布总人口的口径,2005年底全省总人口为2634.59万人。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甘肃省1%人口抽样调查在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市进行,共抽取470个乡(镇、街道),2591个村级单位,3251个调查小区。全省调查登记的总人口为70.12万人,登记的常住人口为60.57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34%。在国务院和我省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2591.72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2512.43万人相比,增加了79.29万人,增长3.16%;年平均增加15.86万人,年平均增长0.62%。200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为 2594.36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8.03万人,占30.0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13.69万人,占69.98%。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1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333.18万人,占51.44%;女性为1258.54万人,占48.5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93,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下降1.66个百分点。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06.98万人,占23.42%;15-64岁的人口为1797.36万人,占69.3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87.38万人,占7.23%。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51.75万人,占90.7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39.97万人,占9.26%。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9.24万人,增长了2.58%,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51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0.05万人,增长了9.12%,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51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102.15万人,占3.94%;高中程度的人口为269.28万人,占10.39%;初中程度的人口为700.02万人,占27.01%;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96.74万人,占34.6%。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34.9万人,比重上升1.26个百分点;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20.22万人,比重上升0.48个百分点;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98.23万人,比重上升3.06个百分点;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31.34万人,比重下降2.28个百分点。

  七、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701.6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569.9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6人,集体户人口为21.74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1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人,农村为3.98人。

  八、人口地区分布

2005年全省各市州主要人口数据

单位:万人,‰

市、州

年末常住人口

自增率

  

2594.36

6.02

兰州市

314.96

4.73

嘉峪关市

18.43

6.44

金昌市

46.42

5.53

白银市

174.55

6.29

天水市

340.46

6.43

武威市

189.38

5.81

张掖市

126.97

4.91

平凉市

218.51

5.54

酒泉市

97.76

5.11

庆阳市

251.42

7.36

定西市

294.41

5.82

陇南市

260.89

5.76

临夏州

192.69

7.35

甘南州

67.50

7.41

备注:

    1、本公报一至七的数据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数,八的数据为2005年末人口数。
    2、2005年全国各省市区统一采用常住人口数。本公报所有数据均由常住人口推算,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是同口径的。
    3、按照我省每年公布总人口的口径,2005年底全省总人口为2634.5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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