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青海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青海省统计局
2006年3月18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青海省的样本量为2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46%。在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自然变动情况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542.5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518.2万人相比,增加了24.3万人,增长4.69%;年平均增加4.9万人,年平均增长0.92%。
2005年底常住人口为543.2万人,人口出生率15.7‰,死亡率6.21‰,自然增长率9.49‰。
全省各州、地、市2005年底常住人口为:
西宁市209.9万人海东地区156万人海北州27.23万人
黄南州22.1万人海南州41.64万人果洛州14.94万人
玉树州29.49万人海西州41.9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12.9万人,占总人口的39.2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0.75%。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49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77.2万人,占总人口的51.1%;女性为265.3万人,占总人口的48.9%。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49。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30.8万人,占总人口的24.11%;15-64岁的人口为378.9万人,占总人口的69.8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2.8万人,占总人口的6.04%。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91.2万人,占总人口的53.6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1.3万人,占总人口的46.32%。其中:藏族119.1万人,占总人口的21.96%;回族86.3万人,占15.91%;土族22.5万人,占4.15%;撒拉族11.9万人,占2.19%;蒙古族9.5万人,占1.75%;其他少数民族2万人,占0.36%。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8.9万人,增长了3.1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4万人,增长了6.57%。
六、受教育程度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8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53.6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24.6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70.8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增加17.7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减少0.4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2.4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增加10.5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145.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32.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6人,集体户人口为9.8万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农村为4.24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