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 2001年4月11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近6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为9079.31万人,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8439.28万人相比,增加了640.03万人。 二、人口分布 全省人口分布如下: 济南市592.17万人 青岛市749.42万人 淄博市418.48万人 枣庄市354.66万人 东营市179.30万人 烟台市663.57万人 潍坊市849.53万人 济宁市774.03万人 泰安市533.46万人 威海市259.70万人 日照市268.62万人 莱芜市123.35万人 临沂市994.26万人 德州市529.37万人 聊城市541.19万人 滨州市356.41万人 菏泽市809.80万人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省共有家庭户2700.6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677.74万人,占总人口的95.58%,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21人,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3.75人下降了0.54人。 四、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892.78万人,占20.85%,15—64岁的人口为6457.09万人,占71.1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729.44万人,占8.03%。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3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为4596.44万人,占50.63%;女性为4482.87万人,占49.3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53。 六、民族构成 全省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017.30万人,占99.3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2.01万人,占0.68%。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628.33万人,增长了7.4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1.69万人,增长了23.23%。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302.44万人,占3.33%;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1002.02万人,占11.04%;接受初中教育的3326.14万人,占36.63%;接受小学教育的2972.24万人,占32.74%。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975人上升为3331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7140人上升为11036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25182人上升为36634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6260人下降为32736人。 全省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767.98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由16.87%下降为8.46%,下降了8.41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 3、在全省总人口中,包括按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漏报率计算的漏登外来人口。 4、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的集体居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