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北京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10/12/2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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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01210

  

   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1]资源清查[2]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实施了北京地区的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1231,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3]的法人单位。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人员、R&D经费、R&D项目(课题)、各类研究开发机构以及R&D活动产出等情况。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完成。现根据清查结果将全社会R&D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R&D人员情况

 

2009年全市R&D人员25.3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5.8万人,占62.5%;女性人员8万人,占31.6%

 

2009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全时当量[4] 19.2万人年,其中研究人员[5] 10.3万人年,占53.6%R&D人员全时当量是2000年的1.9倍。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2.7万人年,占14.1%;应用研究人员4.7万人年,占24.5%;试验发展人员11.8万人年,占61.4%

 

二、R&D经费情况

 

2009年全市R&D总经费668.6亿元,是2000年的4.3倍,年平均增长17.6%R&D经费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5.5%,比2000年提高了0.57个百分点。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经费70.5亿元,占10.5%;应用研究经费153.2亿元,占22.9%;试验发展经费444.9亿元,占66.6%。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是2000年的4.5倍、4倍和5.2倍。

 

按经费来源分,政府资金349.5亿元,占52.3%;企业资金252.2亿元,占37.7%;国外资金29.1亿元,占4.4%;其他资金37.8亿元,占5.6%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第一产业R&D经费0.5亿元,占0.1%;第二产业136.5亿元,占20.4%,其中,制造业R&D经费108.2亿元,占16.2%;第三产业531.6亿元,占79.5%,其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64亿元,占54.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79亿元,占11.8%,教育68.6亿元,占10.3%(详见附表)。

 

三、R&D项目(课题) [6]情况

 

2009年全市各类单位共开展R&D项目8.2万项,参加项目人员全时当量16.6万人年,项目经费443.1亿元。

 

按社会经济目标分,工商业发展项目经费111.7亿元,占25.2%;能源的生产、分配和合理利用项目18.9亿元,占4.3%;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项目85.9亿元,占19.4%;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和农村规划项目26亿元,占5.9%;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12.9亿元,占2.9%;国防项目107.3亿元,占24.2%;其他项目80.4亿元,占18.1%

 

四、研究开发机构[7]情况

 

2009年全市各类研究开发机构2026个。其中从事R&D活动的人员13.4万人,是2000年的2.3倍;其中博士和硕士6.5万人,占48.5%。机构R&D经费459.4亿元,是2000年的8.2倍。机构中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原价393.1亿元,是2000年的3.5倍。

 

按学科分,自然科学领域134个,占6.6%;农业科学领域70个,占3.5%;医药科学领域80个,占3.9%;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1562个,占77.1%;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180个,占8.9%


附表

2009年分行业R&D投入情况

 

R&D人员全时当量

R&D经费

总量

(人年)

比重

(%)

总量

(亿元)

比重

(%)

总计

191779

100.0

668.64

100.0

农、林、牧、渔业

130

0.1

0.53

0.1

采矿业

866

0.5

3.32

0.5

制造业

39881

20.8

108.22

16.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99

0.4

2.16

0.3

建筑业

7727

4.0

22.77

3.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52

0.5

3.24

0.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6417

13.8

78.99

11.8

金融业

149

0.1

0.33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58

2.0

10.95

1.6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80410

41.9

363.99

54.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5

0.1

0.35

0.1

教育

22563

11.8

68.61

10.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7265

3.7

4.23

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07

0.3

0.94

0.1

 


注释:

[1]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2000年联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于2009年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3]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依据第一次全国R&D资源清查及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结果确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R&D人员全时当量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于比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标。指R&D全时人员(全年从事R&D活动累积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人员)工作量与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

 

[5]研究人员R&D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6]R&D项目(课题)指调查单位在当年立项并开展研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究工作已告失败的研发项目或课题。

 

[7]研究开发机构包括各类独立的研究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办的非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01210

  

   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1]资源清查[2]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实施了北京地区的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1231,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3]的法人单位。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人员、R&D经费、R&D项目(课题)、各类研究开发机构以及R&D活动产出等情况。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完成。现根据清查结果将全社会R&D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R&D人员情况

 

2009年全市R&D人员25.3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5.8万人,占62.5%;女性人员8万人,占31.6%

 

2009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全时当量[4] 19.2万人年,其中研究人员[5] 10.3万人年,占53.6%R&D人员全时当量是2000年的1.9倍。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2.7万人年,占14.1%;应用研究人员4.7万人年,占24.5%;试验发展人员11.8万人年,占61.4%

 

二、R&D经费情况

 

2009年全市R&D总经费668.6亿元,是2000年的4.3倍,年平均增长17.6%R&D经费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5.5%,比2000年提高了0.57个百分点。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经费70.5亿元,占10.5%;应用研究经费153.2亿元,占22.9%;试验发展经费444.9亿元,占66.6%。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是2000年的4.5倍、4倍和5.2倍。

 

按经费来源分,政府资金349.5亿元,占52.3%;企业资金252.2亿元,占37.7%;国外资金29.1亿元,占4.4%;其他资金37.8亿元,占5.6%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第一产业R&D经费0.5亿元,占0.1%;第二产业136.5亿元,占20.4%,其中,制造业R&D经费108.2亿元,占16.2%;第三产业531.6亿元,占79.5%,其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64亿元,占54.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79亿元,占11.8%,教育68.6亿元,占10.3%(详见附表)。

 

三、R&D项目(课题) [6]情况

 

2009年全市各类单位共开展R&D项目8.2万项,参加项目人员全时当量16.6万人年,项目经费443.1亿元。

 

按社会经济目标分,工商业发展项目经费111.7亿元,占25.2%;能源的生产、分配和合理利用项目18.9亿元,占4.3%;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项目85.9亿元,占19.4%;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和农村规划项目26亿元,占5.9%;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12.9亿元,占2.9%;国防项目107.3亿元,占24.2%;其他项目80.4亿元,占18.1%

 

四、研究开发机构[7]情况

 

2009年全市各类研究开发机构2026个。其中从事R&D活动的人员13.4万人,是2000年的2.3倍;其中博士和硕士6.5万人,占48.5%。机构R&D经费459.4亿元,是2000年的8.2倍。机构中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原价393.1亿元,是2000年的3.5倍。

 

按学科分,自然科学领域134个,占6.6%;农业科学领域70个,占3.5%;医药科学领域80个,占3.9%;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1562个,占77.1%;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180个,占8.9%


附表

2009年分行业R&D投入情况

 

R&D人员全时当量

R&D经费

总量

(人年)

比重

(%)

总量

(亿元)

比重

(%)

总计

191779

100.0

668.64

100.0

农、林、牧、渔业

130

0.1

0.53

0.1

采矿业

866

0.5

3.32

0.5

制造业

39881

20.8

108.22

16.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99

0.4

2.16

0.3

建筑业

7727

4.0

22.77

3.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52

0.5

3.24

0.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6417

13.8

78.99

11.8

金融业

149

0.1

0.33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58

2.0

10.95

1.6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80410

41.9

363.99

54.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5

0.1

0.35

0.1

教育

22563

11.8

68.61

10.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7265

3.7

4.23

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07

0.3

0.94

0.1

 


注释:

[1]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2000年联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于2009年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3]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依据第一次全国R&D资源清查及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结果确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R&D人员全时当量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于比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标。指R&D全时人员(全年从事R&D活动累积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人员)工作量与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

 

[5]研究人员R&D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6]R&D项目(课题)指调查单位在当年立项并开展研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究工作已告失败的研发项目或课题。

 

[7]研究开发机构包括各类独立的研究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办的非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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