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根据福建省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以下简称R&D)资源清查结果,现将政府属研究机构[1](以下简称研究机构)R&D主要指标公布如下:
2009年全省有研究机构104个,其中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机构10个,占9.6%;农业科学领域36个,占34.6%;医药科学领域11个,占10.6%;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30个,占28.8%;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17个,占16.3%。
一、R&D人员情况
2009年全省研究机构有R&D人员3266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586人,占79.2%;女性941人,占28.8%。
2009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全时当量2496人年,其中研究人员1116人年,占44.7%。R&D人员全时当量比2000年增长13.5%。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人员580人年,占23.2%;应用研究人员936人年,占37.5%;试验发展人员980人年,占39.3%。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分别比2000年增长83.5%和88.7% ,试验发展人员比2000年下降29.4%。
按设区市分, 福州市R&D人员全时当量1684人年,占67.5%;厦门市502人年,占20.1%(详见表1)。
表1 设区市R&D人员情况
设区市 |
R&D人员 全时当量 (人年) |
比重 (%) |
全 省 |
2496 |
100.0 |
福 州 市 |
1684 |
67.5 |
厦 门 市 |
502 |
20.1 |
莆 田 市 |
6 |
0.2 |
三 明 市 |
41 |
1.6 |
泉 州 市 |
44 |
1.8 |
漳 州 市 |
90 |
3.6 |
南 平 市 |
34 |
1.4 |
龙 岩 市 |
25 |
1.0 |
宁 德 市 |
70 |
2.8 |
二、R&D经费情况
2009年全省研究机构R&D经费6.11亿元,是2000年的4.4倍,年平均增长18.0%。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经费1.73亿元,占28.4%;应用研究经费2.98亿元,占48.9%;试验发展经费1.39亿元,占22.7%。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是2000年的7.2倍、9.0倍和2.0倍。
按经费来源分,政府资金5.05亿元,占82.7%;企业资金0.13亿元,占2.1%;其他资金0.93亿元,占15.2%。
按设区市分,福州市R&D经费3.42亿元,占56.0%;厦门市2.36亿元,占38.7%(详见表2)。
表2 设区市R&D经费情况
设区市 |
R&D经费 (万元) |
比重 (%) |
全 省 |
61060 |
100.0 |
福 州 市 |
34201 |
56.0 |
厦 门 市 |
23604 |
38.7 |
莆 田 市 |
22 |
0.0 |
三 明 市 |
556 |
0.9 |
泉 州 市 |
650 |
1.1 |
漳 州 市 |
760 |
1.2 |
南 平 市 |
417 |
0.7 |
龙 岩 市 |
218 |
0.4 |
宁 德 市 |
633 |
1.0 |
按机构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研究机构R&D经费6.11亿元集中在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三、R&D项目(课题)情况
2009年全省研究机构共开展R&D项目研究1831项,参加项目人员全时当量2144人年,项目经费3.09亿元,项目人员比2000年增长21.5%,项目经费是2000年的4.4倍。人均项目经费14.43万元/人年,是2000年的3.6倍。
按学科分,自然科学项目经费1.70亿元,占54.9%;农业科学项目0.68亿元,占22.0%;医药科学项目0.12亿元,占3.9%;工程与技术科学项目0.35亿元,占11.3%;人文与社会科学项目0.24亿元,占7.9%。
按项目来源分,国家科技项目经费1.66亿元,占53.8%;地方科技项目1.03亿元,占33.5%;企业委托项目0.05亿元, 占1.6%;研究机构自选项目0.31亿元,占10.2%;来自国外的项目0.01亿元,占0.3%;其他项目0.02亿元,占0.6%。
按项目合作形式分,研究机构独立完成的项目经费2.48亿元,占80.1%;与国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项目0.25亿元,占7.9%;与国内高校合作项目0.10亿元,占3.1%;其他合作形式项目0.26亿元,占8.9%。
四、R&D活动主要产出情况
2009年全省研究机构共发表科技论文2821篇,出版著作58种,分别比2000年增长39.2%和45.0%。
2009年全省研究机构共申请专利212件,其中发明专利171件,分别是2000年的9.6倍和10.1倍;发明专利申请占全部专利申请的80.7%,比2000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2009年全省研究机构获得专利授权54件,其中发明专利34件,占63.0%。
注释:
[1] 政府属研究机构包括县以上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但不包括转制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