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辽宁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2002/02/2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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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辽宁省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辽宁省统计局    辽宁省科技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辽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02年1月11日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布置在全国开展的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地方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度省内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41.69亿元,比上年增长11.27%(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0.89%。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省内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44亿元,占3.46%;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7.20亿元,占17.27%;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33.05亿元,占79.27%。

    三、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10.9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7%,占省内R&D经费总支出的26.19%;高等学校支出2.43亿元,占省内R&D经费总支出的5.82%;各类企业支出27.78亿元,增长30.20%,占省内R&D经费总支出的66.65%;其他为0.56亿元,占省内R&D经费总支出的1.34%。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0.22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0.53%;工业为25.55亿元,占61.29%;建筑业为0.43亿元,占1.03%;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0.07亿元,占0.17%;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0.13亿元,占0.31%;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1.38亿元,占3.31%;卫生业为0.29亿元,占0.69%;教育为2.43亿元,占5.83%;科学研究业为10.92亿元,占26.19%;综合技术服务业及其他为0.27亿元,占0.65%。

    五、各地区R&D经费支出(亿元)

沈阳市          15.97
大连市          10.18
鞍山市           4.56
抚顺市           1.39
本溪市           1.30
丹东市           0.39
锦州市           1.45
营口市           0.34
阜新市           0.12
辽阳市           0.90
盘锦市           3.79
铁岭市           0.12
朝阳市           0.59
葫芦岛           0.59

注:各市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年度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2000年辽宁省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辽宁省统计局    辽宁省科技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辽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02年1月11日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布置在全国开展的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地方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度省内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41.69亿元,比上年增长11.27%(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0.89%。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省内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44亿元,占3.46%;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7.20亿元,占17.27%;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33.05亿元,占79.27%。

    三、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10.9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7%,占省内R&D经费总支出的26.19%;高等学校支出2.43亿元,占省内R&D经费总支出的5.82%;各类企业支出27.78亿元,增长30.20%,占省内R&D经费总支出的66.65%;其他为0.56亿元,占省内R&D经费总支出的1.34%。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0.22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0.53%;工业为25.55亿元,占61.29%;建筑业为0.43亿元,占1.03%;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0.07亿元,占0.17%;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0.13亿元,占0.31%;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1.38亿元,占3.31%;卫生业为0.29亿元,占0.69%;教育为2.43亿元,占5.83%;科学研究业为10.92亿元,占26.19%;综合技术服务业及其他为0.27亿元,占0.65%。

    五、各地区R&D经费支出(亿元)

沈阳市          15.97
大连市          10.18
鞍山市           4.56
抚顺市           1.39
本溪市           1.30
丹东市           0.39
锦州市           1.45
营口市           0.34
阜新市           0.12
辽阳市           0.90
盘锦市           3.79
铁岭市           0.12
朝阳市           0.59
葫芦岛           0.59

注:各市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年度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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