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吉林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2002/02/0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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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吉林省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经国务院批准,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布置了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全省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全省R&D资源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汇总及质量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支出

    2000年全省R&D经费总支出为13.4亿元,居全国第18位,比上年增长7.6%(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0.74%,居全国第11位。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全省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0.9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6.7%;应用研究经费支出3.3亿元,占24.6%;试验发展经费支出9.2亿元,占68.7%.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增加0.1亿元,增长12.5%。

    三、按执行结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4亿元,比上年增长8.1%,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29.6%;高等学校支出1亿元,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7.5%;各类企业支出7.2亿元,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53.7%;其他为1.2亿元, 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9.2%。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1046万元, 占R&D经费总支出的0.8%;工业为64249万元,占48%;建筑业为998万元,占0.7%;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3649万元,占2.7%;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998万元,占0.7%;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3814万元,占2.9%;卫生业为6013万元,占4.5%;教育为9794万元,占7.3%;科学研究业为41378万元,占30.9%;综合技术服务业及其他为11596万元,占8.7%。

    五、分市(州)R&D经费支出(万元)

                长春市    66998.5
                吉林市    37864.3
                四平市     4724.3
                辽源市     1354.2
                通化市     1362.2
                白山市     1779.8
                松原市    12015.7
                白城市     2491.5
                延边州     5150

    注:各省辖市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2000年吉林省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经国务院批准,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布置了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全省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全省R&D资源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汇总及质量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支出

    2000年全省R&D经费总支出为13.4亿元,居全国第18位,比上年增长7.6%(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0.74%,居全国第11位。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全省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0.9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6.7%;应用研究经费支出3.3亿元,占24.6%;试验发展经费支出9.2亿元,占68.7%.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增加0.1亿元,增长12.5%。

    三、按执行结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4亿元,比上年增长8.1%,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29.6%;高等学校支出1亿元,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7.5%;各类企业支出7.2亿元,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53.7%;其他为1.2亿元, 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9.2%。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1046万元, 占R&D经费总支出的0.8%;工业为64249万元,占48%;建筑业为998万元,占0.7%;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3649万元,占2.7%;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998万元,占0.7%;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3814万元,占2.9%;卫生业为6013万元,占4.5%;教育为9794万元,占7.3%;科学研究业为41378万元,占30.9%;综合技术服务业及其他为11596万元,占8.7%。

    五、分市(州)R&D经费支出(万元)

                长春市    66998.5
                吉林市    37864.3
                四平市     4724.3
                辽源市     1354.2
                通化市     1362.2
                白山市     1779.8
                松原市    12015.7
                白城市     2491.5
                延边州     5150

    注:各省辖市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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