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黑龙江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2002/02/0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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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黑龙江省统计局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01年11月7日

    按照科技部、国家统计局等七部委“关于在全国进行全社会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0]371号)要求,省科学技术厅、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联合组织在全省开展了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国家、省和地市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我省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度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149414.4万元,比上年增长2.2%(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0.46%。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3351.9万元,占2.2%;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41238.4万元,占27.6%;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104824.1万元,占70.2%。

    三、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23524.5万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15.7%;高等学校支出19522.5万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13.1%;各类企业支出103960.4万元,增长10.9%,占R&D经费总支出的69.6%;其他为2407.0万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1.6%。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1234.5万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0.8%;工业为99025.3万元,占66.3%;建筑业为407.3万元,占0.3%;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152.6万元,占0.1%;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1651.1万元,占1.1%;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1796.3万元,占1.2%;卫生业为1425万元,占0.9%;教育为18796.1万元,占12.6%;科学研究业为23432.5万元,占15.7%;综合技术服务业为1493.7万元,占1.0%。

    五、分市地R&D经费支出(万元)
 

哈尔滨市

84580.4

齐齐哈尔市

10425.7

牡丹江市

5382.2

佳木斯市

2773.7

鸡西市

1498.1

鹤岗市

433.4

双鸭山市

480.2

七台河市

1447.0

大庆市

27828.9

伊春市

837.0

绥化市

5010.5

黑河市

311.3

大兴安岭行署

290.5

 

 

注:各市地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也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年度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2000年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黑龙江省统计局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01年11月7日

    按照科技部、国家统计局等七部委“关于在全国进行全社会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0]371号)要求,省科学技术厅、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联合组织在全省开展了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国家、省和地市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我省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度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149414.4万元,比上年增长2.2%(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0.46%。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3351.9万元,占2.2%;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41238.4万元,占27.6%;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104824.1万元,占70.2%。

    三、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23524.5万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15.7%;高等学校支出19522.5万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13.1%;各类企业支出103960.4万元,增长10.9%,占R&D经费总支出的69.6%;其他为2407.0万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1.6%。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1234.5万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0.8%;工业为99025.3万元,占66.3%;建筑业为407.3万元,占0.3%;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152.6万元,占0.1%;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1651.1万元,占1.1%;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1796.3万元,占1.2%;卫生业为1425万元,占0.9%;教育为18796.1万元,占12.6%;科学研究业为23432.5万元,占15.7%;综合技术服务业为1493.7万元,占1.0%。

    五、分市地R&D经费支出(万元)
 

哈尔滨市

84580.4

齐齐哈尔市

10425.7

牡丹江市

5382.2

佳木斯市

2773.7

鸡西市

1498.1

鹤岗市

433.4

双鸭山市

480.2

七台河市

1447.0

大庆市

27828.9

伊春市

837.0

绥化市

5010.5

黑河市

311.3

大兴安岭行署

290.5

 

 

注:各市地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也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年度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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