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江苏省
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省统计局 省科学技术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教育厅
2001年10月12日
经国务院批准,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布置在全国开展了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我省的R&D资源清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度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73.05亿元,比上年增长25.36%(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0.85%。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78亿元,占2.44%;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7.16亿元,占9.8%;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64.11亿元,占87.76%。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33亿元,增长22.7%。
三、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12.7亿元,比上年增长16.73%,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17.39%;高等学校R&D经费支出6.02亿元,增长19.92%,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8.24%;各类企业R&D经费支出52.73亿元,增长28.54%,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72.18%;其他R&D经费支出为1.59亿元,占全省R&D经费总支出的2.18%。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0.62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0.85%;工业R&D经费支出为51.45亿元,占70.43%;建筑业R&D经费支出为0.08亿元,占0.11%;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R&D经费支出为0.11亿元,占0.15%;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R&D经费支出为0.34亿元,占0.47%;计算机应用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0.49亿元,占0.67%;卫生业R&D经费支出为0.9亿元,占1.23%;教育R&D经费支出为6.03亿元,占8.25%;科学研究业R&D经费支出为12.7亿元,占17.39%;综合技术服务业及其它R&D经费支出为0.33亿元,占0.45%。
五、各省辖市R&D经费支出(亿元)
南京市 |
18.15 |
无锡市 |
8.71 |
徐州市 |
3.34 |
常州市 |
7.71 |
苏州市 |
7.94 |
南通市 |
3.15 |
连云港市 |
1.11 |
淮安市 |
0.75 |
盐城市 |
1.35 |
扬州市 |
4.96 |
镇江市 |
4.40 |
泰州市 |
2.63 |
宿迁市 |
0.33 |
注:各省辖市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年度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