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河南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河南省统计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2001年11月
经国务院批准,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布置在全国开展了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河南省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在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和省政府领导下,在各省辖市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各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24.8亿元,比上年增长33.0%(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0.48%。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支出
按活动类型分,2000年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为0.55亿元,占R&D经费支出的2.2%;应用研究2.24亿元,占9.0%;试验发展22.01亿元,占88.8%。
三、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支出
全省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7.59亿元,占R&D 总支出的30.6%;高等学校支出0.61亿元,占R&D 总支出的2.5%;各类企业支出15.8亿元,占R&D 总支出的63.7%;其他机构为0.79亿元,占R&D 总支出的3.2%。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0.17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0.7%;工业为15.53亿元,占62.6%;建筑业为0.12亿元,占0.5%;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0.22亿元,占0.9%;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0.05亿元,占0.2%;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52.3万元,占0.02%;卫生业为0.34亿元,占1.4%;教育为0.58亿元,占2.3%;科学研究业为7.59亿元,占30.6%;综合技术服务业为0.19亿元,占0.8%。
五、R&D人员数据
全省从事R&D活动的人员3.7万人,折合全时人员3.28万人年,比上年减少5.9%。其中科学家、工程师占R&D人员比重为75.3%,比上年增长15.6个百分点。
六、各省辖市R&D经费支出(万元)
郑州市 84462.9
开封市 1180.0
洛阳市 49474.8
平顶山市 7064.4
安阳市 8597.4
鹤壁市 1382.0
新乡市 18920.2
焦作市 6604.4
濮阳市 5649.4
许昌市 17272.3
漯河市 6976.3
三门峡市 2592.0
南阳市 20137.3
商丘市 4888.2
信阳市 5592.9
周口市 3901.9
驻马店市 1858.1
济源市 1469.8
注:各省辖市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R&D)活动: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是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是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年度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科学家和工程师:指科技活动人员中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和不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职务)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