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广东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2001/12/1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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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广东省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01年12月7日

    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统计局等七个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联合布置了广东省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全省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R&D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1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8%(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1%。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8亿元,占1.7%;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6.0亿元,占5.6%;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99.3亿元,占92.7%。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6亿元,增长53.3%。

    三、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6.9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占R&D经费总支出的6.5%;高等学校支出3.7亿元,增长62.6%,占R&D经费总支出的3.4%,各类企业支出95.2亿元,增长13.7%,占R&D经费总支出的88.9%;其他为1.3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1.2%。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0.7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0.6%;工业为85.4亿元,占79.7%;建筑业为0.9亿元,占0.8%;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0.1亿元,占0.1%;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2.3亿元,占2.2%;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4.0亿元,占3.8%;卫生业为2.0亿元,占1.8%;教育为3.0亿元,占2.8%;科学研究业为6.9亿元,占6.5%;综合技术服务业及其他为1.8亿元,占1.7 %。

    五、分市R&D经费支出 

地区

R&D经费

R&D/GDP

 

(亿元)

%)

广州

29.06

1.22

深圳

48.12

2.89

珠海

 5.21

1.58

汕头

 1.71

0.36

韶关

 1.24

0.62

河源

 0.02

0.02

梅州

 0.23

0.13

惠州

 1.31

0.30

汕尾

 0.10

0.07

东莞

 1.52

0.31

中山

 1.80

0.58

江门

 1.93

0.34

佛山

 9.95

1.04

阳江

 0.03

0.02

湛江

 1.39

0.34

茂名

 1.00

0.20

肇庆

 0.75

0.20

清远

 0.67

0.43

潮州

 0.33

0.17

揭阳

 0.59

0.15

云浮

 0.16

0.09

    注:各市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年度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2000年广东省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01年12月7日

    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统计局等七个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联合布置了广东省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全省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R&D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1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8%(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1%。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8亿元,占1.7%;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6.0亿元,占5.6%;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99.3亿元,占92.7%。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6亿元,增长53.3%。

    三、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6.9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占R&D经费总支出的6.5%;高等学校支出3.7亿元,增长62.6%,占R&D经费总支出的3.4%,各类企业支出95.2亿元,增长13.7%,占R&D经费总支出的88.9%;其他为1.3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1.2%。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0.7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0.6%;工业为85.4亿元,占79.7%;建筑业为0.9亿元,占0.8%;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0.1亿元,占0.1%;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2.3亿元,占2.2%;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4.0亿元,占3.8%;卫生业为2.0亿元,占1.8%;教育为3.0亿元,占2.8%;科学研究业为6.9亿元,占6.5%;综合技术服务业及其他为1.8亿元,占1.7 %。

    五、分市R&D经费支出 

地区

R&D经费

R&D/GDP

 

(亿元)

%)

广州

29.06

1.22

深圳

48.12

2.89

珠海

 5.21

1.58

汕头

 1.71

0.36

韶关

 1.24

0.62

河源

 0.02

0.02

梅州

 0.23

0.13

惠州

 1.31

0.30

汕尾

 0.10

0.07

东莞

 1.52

0.31

中山

 1.80

0.58

江门

 1.93

0.34

佛山

 9.95

1.04

阳江

 0.03

0.02

湛江

 1.39

0.34

茂名

 1.00

0.20

肇庆

 0.75

0.20

清远

 0.67

0.43

潮州

 0.33

0.17

揭阳

 0.59

0.15

云浮

 0.16

0.09

    注:各市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年度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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